最近國防部決定延長義務服役期程為1年,於是國防部與教育部聯袂拋出「3加1」方案,期使大學男生得於3年內完成學業,用1年時間服役,而不影響及進入社會的時程。
教育部說是「為因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配合兵役政策」,於6月21日發布行政命令〈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適用於112學年度以後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之學生),要求「各大學校院應針對下列措施完成校內相關規定修正,以提供學士班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機制。」其措施重要的有:「……適當放寬學士班就學役男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適度調整必修、專門課程及通識課程之開課規劃,視需要安排通識課程於暑期開課,……。」
該〈指引〉還利誘大學配合政策:「學校……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為減輕學校協助就學役男放寬彈性修業之教學與輔導成本,……,規劃補助國立大學每協助一位專案服役學生,即補助學校6萬元、私立大學則每一位補助12萬元。」
國防部提出「3加1」方案,或係從兵源的角度著眼,尚可理解。但教育部被牽著鼻子走,完全不從理念的角度思考問題,所提出的〈指引〉或不符合教育原則,或侵犯「大學自治」,令人不得不懷疑該部在致力「反教育」,以降低大學教學水準為能事!
首先要說,世界上的大學修業期程的安排,幾乎都是4年,若干科系(如醫學或牙醫)則要求更長;只有極少數的優等生,容許他們在修畢所有學分之後,提早進入碩士或博士學程。我們的《大學法》第26條也明訂:「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4年為原則。」[1]
大學是人生的關鍵階段。大學生剛進入「成年」,這階段他通常是首次放下考試的重擔而開始追逐自己的理想與興趣,首次離開家庭而獨立參與團體和社會生活。這階段也是他在「出道」(Commencement)前,最後有機會接受系統性的知識教育,最後能在相對寬容的環境中學習爲人處世。4年制大學分為 「freshman」、「sophomore」、「junior」 與「senior」4個階段,正符合人從成年到出道這期間,「起」、「承」、「轉」與「合」的發展途徑。
為什麼需要讀4年?4年的期程才能有足夠時間讓學子除了學習專門知識外,也能學習到「通識」。4年的期程也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沐浴教師的春風,並與同學們「相觀而善」。4年的期程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除了在課堂裡學習外,也有時間參加社團,學習與人相處,經驗領導與被領導。4年的期程也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實習或工讀,在課業外學習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