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科學之道在「學驗思」

2024-06-1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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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提到,科學的精神在於求是、求美與求善,科學的態度在於務實、明理與利用。(示意圖/Pixabay)

筆者提到,科學的精神在於求是、求美與求善,科學的態度在於務實、明理與利用。(示意圖/Pixabay)

民國以來,大家都說要提倡「科學」,但到底應該提倡什麼?我們有必要從源頭講清楚,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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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科學」一詞,源於日人對「science」的翻譯——寓意是「分科之學」,但考其拉丁文「scientia」的原義則相當於中文的「學問」。清末官方稱為「格致學」,民國初年有人名之為「賽先生」;但因眾多留日(或滯日)人士(其中包括康有為、梁啟超、孫文等人)襲用「科學」之名,影響深遠,以致全國通行。

將複數的「sciences」譯為科學——強調學問的研究必須別類分科,或還合適。但我們若說提倡「科學精神」、「科學態度」,甚或如民國初年胡適、丁文江等人提倡「科學的人生觀」,就很難讓人明瞭其義,不免衍生種種誤解。

考十七世紀以來,西方發展出的「近代科學」(modern science),特別注重系統實驗(systematic experiment)與算學推理(formal logical system),宜稱之為「驗實明理之學」。新的探究方法先是以物界為對象(發展出所謂「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後推展至實用技術(發展出所謂「技術科學」,technological sciences),進而以人群為對象(發展出所謂「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以下為行文方便,且將此「驗實明理之學」簡稱為大眾習用的「科學」。

常人重視的科學教育主要屬「知識」層面,例如牛頓的運動三律及萬有重力律、道爾頓的原子論、達爾文的演化論、DNA的雙螺旋結構等等;相關的評量設計,尤其是升學考試的出題,也多屬這個層次。因而國人當聽到「科學」,常即時聯想到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教科書上的內容。殊不知,「知識」乃是「方法」運用在「研究對象」的成果;而「方法」又必本於「精神」與「態度」。認識「精神」、「態度」與「方法」,才應該是學習、研究與提倡「科學」的要務。

先說科學的本質。一切學問都非天然就有,而是人心所發明,都屬人文。《易‧賁卦》彖辭曰:「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但常人長期受誤導,以為科學乃屬「客觀的知識」,而與人世諸學(humanities,一般所謂「人文學」)相對立,其負面的影響極為深遠。

其實任何理論都是人心就所選擇的對象,所發展出的「一套說得通的道理」。這裡所謂「一套」是指它是統貫的——成系統而合乎理則。所謂「說得通」是指它是旁通的——與其他相關理論相容,又能得到實證的支持。理論當然不可能「客觀」,而是追求「心之所同然」(inter-subjectivity)。物界諸學與人世諸學的主要差異,一在於其探究方法因對象而有所不同,二在於其所採用的算學工具或多或少;並不在於是否「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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