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業的至暗時刻:《立場新聞》煽動罪成,總編輯即將入監

2024-08-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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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鍾沛權的書面陳情已直接交給法庭,故未有在庭上讀出。據鍾沛權的陳情信引述,其太太陳沛敏是2011年3月日本東北大地震中,到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由於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演變、惡化,加上餘震不斷,不少海外記者選擇提早撤離,而陳沛敏繼續留下,盡力做記錄及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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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指,陳沛敏與他談及當時不願意提前撤退回港的想法,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靠近現場,能夠見證、記錄、報導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作為一名記者,她怎可以轉身離開?」

他指陳沛敏對新聞工作的執著令他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鍾沛權信中指,他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

他又指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他們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裡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導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各界回應

《立場新聞》前副採訪主任、記協前主席陳朗昇於裁決後告訴BBC中文,今日的裁決是一個大審判日,是正式對《立場》過去的工作作出一個裁決,目前的結果是意料中事,「我和很多同事都做了做壞打算,只是(之前)一天沒有裁決,希望都會有好的效果,但其實大家都已經消化了現在做新聞工作的困難。」

香港記者協會就案件裁決發出聲明,指《立場新聞》案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而案件亦在裁決前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而政府將煽動罪的最高刑罰增至七年監禁,亦加劇新聞工作者的擔憂,深化寒蟬效應,對新聞自由構成更嚴重的傷害。

香港記協表示,「強烈反對」使用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及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其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無國界記者」組織(RSF)表示譴責,指這項判決「創下危險先例」,並「再次打擊香港早已支離破碎的新聞自由」。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表示,《立場新聞》案的裁決「為香港急劇惡化的基本人權再添另一里程碑」,記者僅因履行職責而被投入牢獄,呼籲香港和中國政府應立刻停止打壓傳媒和言論自由。歐盟在新聞稿中呼籲,香港當局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及恢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表示,新聞並非犯罪,法庭的裁決是對新聞自由的直接攻擊,呼籲北京及香港政府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

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出席一個活動後回應《立場新聞》案裁決,表示特區尊重及重視新聞自由,法律亦有所保障,記者依事實報導不會有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又指在本港並非不可批評政府,但要視乎批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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