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研習時常「外包」已不是新鮮事,但實在是令人感到震驚,原來教師研習不只已是「外包」,甚至還可以「轉包」。上述事件教育部後續回覆,將查證是否有委託協辦單位開課情事,若查證屬實將依相關辦法取消開課資格。然而據了解,這幾年該單位依舊持續辦理教師研習,主辦單位依舊是「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承辦單位依舊是「橙智國際教育集團」,依舊標榜著可以核發教育部認證教師研習一般研習時數六小時。
教師研習本意為提供教師增能的學習機會,相關主管機關除了應以嚴格標準來檢視主辦單位外,更應嚴格檢視自身監督者的職責。以確保教師研習對於教師有所助益,同時能夠將這份助益透過教師澤及學生。並且也應當考量教師的需求,研習應當是讓教師有所受益,協助教師發展個人專業及滿足個人生涯發展需求。而不是為了符合法規所規定的時數。
許多新手教師剛踏入校園,最大的感慨莫過於各種的困難只能自行摸索,或者是尋求同事的協助。資深教師在面對與時俱進的教育變遷,亦是如此。提供教師專業成長的教師研習,教師們看起來好像參與了許多,獲取了不少的研習時數,但卻無法有效的幫助教師解決所面臨的困境。如此這般的教育研習,除了徒增教師困擾,實際上的助益又是為何呢?
當要推行所謂的終身學習時,教育部應當先好好檢視教師的學習。當我們的教師都失去了學習的熱誠,也不再學習。《108課綱》所謂的「自發」、「互動」、「共好」想來就僅僅只是口號了。而教師的學習,絕不是僅以法規來規定,這樣徒具形式的在職進修,對於教育並無實質幫助。由源頭做起,提供優良的教師研習,帶給教師良好的教育理念及態度。同時教師研習也應帶入教師的需要,在變化萬千的時代中,提供教師實際上帶的走的能力。
最後,當教師的學習發揮了成效,教師便走在了終身學習的道路上,接著就能夠透過教師的身教來引領學生走向終身學習的道路。如此一來,《108課綱》「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的願景,便不再只是口號了。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