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1日宣布,控告我國聯電竊取美國美光的商業機密,價值達2690億元。這絕對不是一個「單一」的科技侵權事件,更不是只針對聯電發動的攻擊,而是美國政府對台灣與中國廠商有合作關係的台灣科技業者,發出的強烈警告,業者應正視此訊息並提高警覺。
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1日宣布,控告中國國營福建晉華公司和台灣的聯華電子公司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美光科技公司商業機密;除了對聯電提起刑事起訴罪名,還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阻止聯電和福建晉華將使用美光公司(Micron)失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輸往美國。
司法部把此案定位在「中國間諜活動案」,顯見其對此案的「規格」;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瑞伊也對此發布聲明說:「中國對我們的創意、創新和經濟安全構成廣泛而嚴重威脅,沒有其他國家比得上。」這個「規格」甚至比中興通訊還要高哩。
如果,沒有中美貿易戰這件事,聯電、晉華與美光間的竊取商業機密紛爭,就是一件不斷在全球科技界中輪迴發生、打不完官司的侵權案罷了,但因為中美貿易戰仍如火如荼進行中,而且美國把北京的「2025中國製造」列為主要目標,由此聯電、美光案有了全新的意義與指標作用。
在此之前,聯電、晉華與美光間的竊取商業機密等官司,早已在兩岸與美國進行,而且以結果論來看,其實就已是活脫脫的中美貿易戰的延伸戰。
7月初,聯電在中國福州法院狀告美光侵權官司一審判決出爐,聯電勝訴,美光為此可能面臨在中國市場禁止銷售部份產品的命運;由於中國是全球半導體最大市場,中國本土的DRAM廠商又將在明年上陣,業界當時還認為記憶體版圖可能要重新洗牌。
但現在則是美國與美光的反攻時刻,而且幾乎是步步算計清楚;數日前,美國商務部先出手,以危及美國國安為由,將中國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理由是晉華已幾乎擁有量產DRAM的完整能力,這可能是拜美國技術所賜,而且對美軍系統重要零件供應商的長遠經濟生存能力構成重大風險。
美國政府這招外界並不陌生,因為先前才拿來對付中國的中興通訊,而且幾乎致中興於死地;方法其實就是禁止所有美商出口軟硬體給晉華,這招對許多仍乏核心技術、必須仰賴美國產品的企業而言,此禁令無異宣判死刑。
數日後則是司法部出手控告聯電─業界都知道,晉華的主要股東是福建電子信息集團、泉州與晉江政府,而福建電子信息集團則是屬福建省政府所有,因此等於一個百分之百的國營企業,而且是中國「十三五」積體電路重大產能布局規畫中的重點企業,因為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半導體市場,但自製率不到2成,去年進口2600億美元的半導體,北京急於推動半導體的「進口替代」。而晉華的主要技術來源就是聯電,2016年起晉華就「委託」聯電開發 DRAM 相關製程技術。這次被起訴的陳正坤,原本是美光公司高級主管,後來跳槽聯電擔任副總,之後出任福建晉華的總經理,其中的聯結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