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九合一選舉時,因指控當時的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和國民黨籍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被法院判決需賠黃20萬,並在臉書上發文道歉。但判決後段宜康拒絕道歉,黃文玲15日發文表示,段不願吞曲棍球,已透過立法院查封他的薪資,並在農曆年前拿到錢,強調會把這筆錢捐給弱勢慈善團體。
段宜康於2014年在臉書表示「前綠營的黃文玲和國民黨的林滄敏竟然共用一個金主」,被黃文玲認為是暗指她為國民黨打擊民進黨,影響她聲譽,憤而提告。法院後續判段宜康須賠20萬元並於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段宜康雖提出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
黃文玲昨晚在臉書貼出立法院主計處公文和支票照片,指段宜康散布不實訊息遭法院判決賠償20萬元,判決後他仍拒不認錯不肯付賠償金,也不願呑曲棍球,只好查封他立法院的薪資。
據《蘋果》報導,黃文玲受訪時表示,她收到2張支票合計22萬9771元,包括利息與執行費。她強調,希望藉此給所有政治人物有所警惕,不要到處抹黑別人、汙衊別人人格、散播不實訊息。而她承諾的捐款事宜,也會在農曆年前找慈善單位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