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多年前,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經常被拿來做為檢討淘汰「重播率過高的節目頻道」、「品質參差不齊的頻道80之後的宗教財經節目」的做法,以及「消費者只想看某些頻道」的期望,但當時無法推行,可能是因為這個產業還沒有進入數位化、節目還不夠豐富、業者沒有誘因、審查費率行政作業繁雜……等等,只不過這些都並非不推行分組付費很好的理(ㄐㄧㄝˋ)由(ㄎㄡˇ),真正的關鍵是:「俗擱大碗吃到飽」的型態把消費者養壞了、有線電視業者收益長期穩定,在沒有嚴重的消費紛爭之下,政府也樂得擺爛。
自1993年有線電視法制定以來,有線電視費率就必須受到政府管制,在過去「一區五家」到「分區獨占」的時代,費率管制向來是有線電視系統的緊箍咒,特別是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將費率審查當作是重要的施政作為,在固定收費的傳(ㄌㄡˋ)統(ㄒㄧˊ)下,系統業者向收視戶所取得的收視費當中,有部份是必須給付給衛星頻道的授權金,但台灣境內、境外衛星頻道數量龐大且所屬各異,也造就有線電視產業生態鏈當中極為特殊的業者──頻道代理商,掐住這道金流的通道。後來政府宣布開放有線電視經營區,讓新進與既有系統業者皆能跨區經營時,原本固定的收視費因為市場出現新的競爭者而產生變動,當市場有了競爭,價格自然就呈現競爭狀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17年審議通過「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原訂2019年於分組付費法制化後將全面上路,後來延至2020年實施。目前全台除了台南市之外,有七個縣市(北市、新北、新竹市、台中、彰化、嘉義市、高雄)部分有線電視業者將「自主」推出分組付費方案,月繳費用從99元到580元都有。系統業者被要求分組付費的方式是「向下分級」,也就是在固定費用之下再區分不同等級,可想而知的是,沒有業者會認真推出低價而質優的付費組別,仍舊會按絕大多數、既有的收視戶的需求,包裝、安排與目前相同或類似的套裝組別。
分組付費在這節骨眼再度被拿出來,當作是政府保護消費者極佳的措(ㄎㄡˇ)施(ㄏㄠˋ),但現在這是好的時機點嗎?於此同時,家戶光纖網路普及、行動上網吃到飽,收看網路影音對消費者來說已不再是極大的負擔,甚至系統業者自己也提供寬頻上網服務,消費者在家裡收看影視節目,不見得要訂購有線電視,線上各種影音服務以及個人式行動載具的普及,導致有線電視用戶數日益下滑。根據NCC統計,國內有線電視訂戶數從今年1月到9月,用戶數已較2017年底短少10.8萬戶,普及率也跌破60%,這對有線電視來說是一項嚴重的警訊。有線電視剪線潮(cord cutting)不只發生在台灣,全世界有線電視產業都面臨線上影音串流(OTT)的影響,當觀眾越來越容易在網路上尋找到替代品,傳統的有線電視服務就變成用戶第一個被丟棄的對象,特別是那些仍拒絕衛星頻道高畫質(HD)節目播送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