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專文:連綴句子——拋開題目,嘗試一條沒有既定之處的道路

2016-05-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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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和詞語有了合縱連橫的各種選擇,文章就成為自主思想的訓練,而不是他人思想的附庸。(林彥呈攝)

詞語和詞語有了合縱連橫的各種選擇,文章就成為自主思想的訓練,而不是他人思想的附庸。(林彥呈攝)

這裏有十五個隨機從某篇文字中摘取下來的詞語,按照順序抄寫下來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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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苦惱、狗、殘羹剩飯、灑掃應對、聲色俱厲、血脈僨張、狺狺然、有氣無力、振振有詞、猝不及防、且戰且走、逡巡、掛名差事、衣裳楚楚

按照順序,把這十五個詞語組成一篇文章。這就是反其道而行的八股文章。有沒有流傳的價值?姑且不論。要之在於將詞語組串起來之前,先要想想:原本不相關的詞語該如何形成意念的結構,有了這個結構,題旨就會自然浮現。當然,寫作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還原這十五個語詞之所從出的那篇文章。而且正好相反。

老師們在課堂上教學生寫作文,往往先給題目,讓學生們據題展開敘述、感受、議論,但是鮮少逆其理以為之。我的主張:看似不相連屬的詞語在經過編織之後會出現詞語原本未必具備的意義,或者是出現更強化以及更弱化的語義,掌握了利用詞語變異,就能夠讓行文脈絡於理路之外別具奇峭之姿,這是文章是否能夠縱橫變化的關鍵。

打個譬喻來說,根據一「句」題目而發展出來的文章,就像是通往一個目的地的道路,行路人左顧右盼,西望東張,還是朝既定之處邁步,總之會到點,也就沒有甚麼意料之外的奇趣。可是連綴詞語而行文就不同了,寫作的人必須將詞語作千槎萬枒、緜亙交織的思索,讓詞語不斷地跟詞語交鋒、互詰、連綴、頡頏。詞語和詞語有了合縱連橫的各種選擇,文章就成為自主思想的訓練,而不是他人思想的附庸。

這是我所關心的事。

 

〈狗〉——梁實秋

我初到重慶,住在一間湫溢的小室裏,窗外還有三兩窠肥碩的芭蕉,屋裏益發顯得陰森森的,每逢夜雨,淒慘欲絕。但淒涼中畢竟有些詩意,旅中得此,尚復何求?我所最感苦惱的乃是房門外的那一隻狗。

我的房門外是一間穿堂,亦即房東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遠臥著一條腦滿腸肥的大狗。主人從來沒有掃過地,每餐的殘羹剩飯,骨屑稀粥,以及小兒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羅棋佈著,由那隻大狗來舔得一乾二淨。如果有生人走進,狗便不免有所誤會,以為是要和他爭食,於是聲色俱厲的猛撲過去。在這一家裏,狗完全擔負了「灑掃應對」的責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並無危險,但是每次出來進去總要經過他的防次,言語不通,思想亦異,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釀成衝突,日久之後真覺厭煩之至。其間曾經謀求種種對策,一度投以餌餅,期收綏靖之效,不料餌餅尚未啖完,乘我返身開鎖之際,無警告的向我的腿部偷襲過來,又一度改取「進攻乃最好之防禦」的方法,轉取主動,見頭打頭,見尾打尾,雖無挫衄,然積小勝終不能成大勝,且轉戰之餘,血脈賁張,亦大失體統。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裏又不敢多飲茶。不過使我最難堪的還不是狗,而是他的主人的態度。

狗從桌底下向我撲過來的時候,如果主人在場,我心裏是存著一種奢望的:我覺得狗雖然也是高等動物,脊椎動物哺乳類,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屬於較近似的一類,我希望他給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錯了,主客異勢,親疏有別,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場。我並不是說主人也幫著狗狺狺然來對付我,他們尚不至於這樣的合群。我是說主人對我並不解救,看著我的狼狽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種得意之色,面帶著笑容對狗嗔罵幾聲:「小花!你昏了?連X先生你都不認識了!」罵的是狗,用的是讓我所能聽懂的語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盡了管束之責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然後他就像是在羅馬劇場裏看基督徒被猛獸撲食似的作壁上觀。俗語說:「打狗看主人」,我覺得不看主人還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的再打狗幾棍。

後來我疏散下鄉,遂脫離了這惡犬之家,聽說繼續住那間房的是一位軍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樣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樣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辦法,他拔出槍來把狗當場格斃了,我於稱快之餘,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愴,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別是,殘茶剩飯丟在地下無人舔,主人勢必躬親灑掃,其淒涼是可想而知的。

在鄉下不是沒有犬危。沒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應付的,除了菜花黃時的瘋犬不計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邊幅的夾尾巴的可憐的東西,就是汪汪的叫起來也是有氣無力的,不像人家豢養的狗那樣振振有詞自成系統。有些人家在門口掛著牌示「內有惡犬」,我覺得這比門裏埋伏惡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見過埋伏,往往猝不及防,驚惶大呼,主人聞聲搴簾而出,嫣然而笑,肅客入座。從容相告狗在最近咬傷了多少人。這是一種有效的安慰,因為我之未及於難是比較可慶幸的事了。但是我終不明白,他為什麼不索興養一隻虎?來一個吃一個,來兩個吃一雙,豈不是更為體面麼?

這道理我終於明白了。雅舍無圍牆,而盜風熾,於是添置了一隻狗。一日郵差貿貿然來,狗大咆哮,郵差且戰且走,蹣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頓有所悟。別人的狼狽永遠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樣的可笑。養狗的目的就要他咬人,至少作吃人狀。這就是等於養雞是為要他生蛋一樣,假如一隻狗像一隻貓一樣,整天曬太陽睡覺,客人來便咪咪叫兩聲,然後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慚愧,客人也要驚訝。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認為狗是克盡厥職,表面上僅管對客抱歉,內心裏是有一種愉快,覺得我的這隻狗並非是掛名差事,他守在崗位上發揮了作用。所以對狗一面苛責,一面也還要嘉勉。因此臉上才泛出那一層得意之色。還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獲我心」之感。所可遺憾者,有些主人並不以衣裳取人,亦並不以衣裳廢人,而這種道理無法通知門上,有時不免要慢待佳賓。不過就大體論,狗的眼力總是和他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這樣多的人家都養狗。

(本文收錄於《雅舍小品》,正中書局出版)

*作者為知名作家。本文選自作者新著《文章自在》(新經典)。 

張大春新作《文章自在》教你如何寫文章。(新經典臉書)
張大春新作《文章自在》教你如何寫文章。(新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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