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和恨是一體兩面的,種族的凝聚力的另外一面就是對外的排斥,強調同族之間狹隘的情感,很容易轉化為對異族的無名仇恨。這幾乎是人性原始的衝動,煽動種族仇恨可以掩蓋許多真實的問題。希特勒心魔中,最重要的權力來源就是煽動對猶太人的仇恨。先由對外國壓迫的反抗,把猶太人當成外國勢力在德國的代理人,內外勾結,罪不可恕。
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中,就已經徹底妖魔化猶太人。納粹衝鋒隊壯大之後,更直接把猶太人當成攻擊的對象,包括砸爛猶太人的商店、強迫猶太人掛上「猶太人是豬」的羞辱字牌,甚至威脅跟猶太人交往的德國人也跟著受辱。當穿戴整齊的納粹衝鋒隊當街幹這些種族仇恨的暴行時,是不是引起德國人普遍對猶太人的同情呢?答案是,剛好相反。同情的少數不敢說話,大多數德國人是用鄙視的眼光看著這些被羞辱的猶太人。這種毫無同理心的態度,其恐怖程度絕不亞於施暴的衝鋒隊。為什麼被煽起種族仇恨的德國人會喪失同理心呢?他們為什麼無法想像這些受辱的猶太人也有家人,也有跟所有人一樣的尊嚴呢?為什麼種族仇恨可以完全泯滅一個人,甚至一個民族的基本良知呢?德國並不是低教育水平、低生產力的民族,即使在戰敗後的德國,在全世界的範圍仍然是高教育水平、高生產力的社會,為何這麼容易被一個狂人煽動語言所扭曲內心的心靈,從而喪失了人性中最良善的同理心。
希特勒心魔其實並不是過去式,在今天世界政治上,煽動排外的種族情緒經常由各國政客的口中說出,或許規模和範圍不一,但他利用種族仇恨的原始情緒卻是一致的,正是因為這種被去除同理心的德國社會才同意納粹對猶太人施行殘酷的滅族暴行。在這個意義上,整個德國社會都應該受到批判,這也是戰後有良知的德國人不斷自我反省的地方,也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學習和反思。
自19世紀下半葉民族主義興起後,歐洲各國的反猶情緒也日亦漸增。當1930年代全球迎來經濟大蕭條,德國社會開始將問題推到了猶太人身上,認為他們在德國人民受苦受難之際,倚靠著資本持續地從德國人民身上賺取不義之財,德國人民對猶太人的仇恨、厭惡不斷積累,當納粹黨獲得國會多數議席、希特勒成為德國總理後,對猶太人的迫害從言語、厭惡轉變成了法律、政治的迫害,最終促使了「集中營」的出現。
1933年4月1日,全國反猶集會推動了一次抵制猶太商人、貨物的運動,此次運動開啟了一連串針對猶太人的迫害行動。1933年之中,德國議會通過了諸多法案,剝奪猶太人的諸多權益,包含不得持有農莊以及從事農業公作。另外,猶太律師、法官等受過高等教育的猶太人也被剝奪了職位,從他們原先的工作中被驅趕了出去,甚至有許多的律師、法官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拖出了辦公室,並且被民眾們毆打。1935年,議院通過了《紐倫堡法案》,其中禁止了擁有亞利安血統的德國民眾與猶太人結婚或發生性行為,同時也奪去了猶太人的德國國籍和國民基本權益。1938年11月9日,一名身在法國巴黎的德國外交官被猶太青年刺殺,此事件傳回德國境內後迅速發酵,納粹衝鋒隊組織了一連串的迫害行動,針對猶太人的商店、猶太教堂洗劫,是為「水晶之夜」,水晶之夜揭示著德國統治下的猶太群眾將面臨更險惡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