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在每個產業都所向無敵。每個國家的人力與資源都有一定限制,最理想的狀況是把資源應用到最有生產力的領域。 —麥克.波特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壓力,各國能源轉型的風潮皆已然展開。我國政府亦搭在此浪頭上,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內,陸續提出了2025年再生能源電力配比達到20%規劃、太陽光電兩年推動計畫、風力發電四年推動計畫及前瞻基礎計畫—綠能建設。
在綠色企業裡,我們常說創辦人、公司經營者的目標動機很重要,因為動機會決定你的行為,甚至有機會決定你的成敗。可是臺灣並不是為了什麼氣候變遷而做能源轉型,我們是因為想要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而進行短、中、長期的能源開發規劃。
非核家園很美好啊,有什麼不對呢?
非核家園確實很美好,但它沒有辦法達成減少氣候變遷的壓力,也沒辦法實現我國對國際社會的減碳承諾。
不然我們來追求發展綠能產業的最大化商機如何?我國的綠能商機到底有多大呢?
根據官方預估在主要分項計畫中,太陽光電兩年內預期創造的投資金額達新臺幣912億元;離岸風力發電八年則可帶動投資新台幣6,135億元,潛力場址尚有帶動新台幣1.8兆元產值的可能。
但是彭博能源財經研究團隊(BNEF)認為,我國所規劃的整體再生能源目標偏高,最終實際可吸引到的總投資金額為新台幣6,400億元,約為官方預估的35%。也不差啊,未來八年間,再生能源每年仍可吸引到800億的對國內投資,這對於近年來不見起色的外人直接投資(FDI)表現,實有一定助益。
只是在這巨大的商機之中,我們本土的綠色企業又能分到多少呢?甚至形成具競爭力的自主產業,以利之後開拓國際市場?政府希望民間能共同參與,但總還是要許人家一個可預期的未來吧。
這能不能算得出來?當然可以,這不但可以算,而且人人都學得會。我們今天就來認識一個經濟學的名詞,叫「比較利益」。
一個國家適合發展什麼產業,是依循比較利益原則來決定的。所謂的比較利益是指:一個國家在國際市場上是否可用最為划算的機會成本,來生產特定商品,是一個綜合考量的結果,並不是單單只看國內市場大小或是擁有稟賦的多寡而已。
我們來從兩大再生能源截然不同的發展故事,學習如何精準預測一個產業是否能發展。許多年前,政府即一再宣稱臺灣陸域風場潛力有多好,我國甚至還是全球數一數二早開始研發陸域風力發電機的國家。但多年過去,備受期待的國產陸域大型風力發電機,不僅從來沒有在境內真正商轉過,自然也別說要出口外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