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很多把一件事情做到很好的人,並非一開始就「想做」,而是透過傾注全力「去做」,專注於這件事情上,最後在過程中,產生了喜歡的感覺。如果你還沒開始做,那至少表現出你已經在這件事情上做足了「事前作業與準備」的狀況。(閱讀、線上課程、自行發起類似相關的小專案……)
「喜歡唱歌看電影,有養狗,也愛貓。」
可以寫興趣但不要只是寫出。若個人的生活喜好與你申請工作的核心競爭力沒有相關,請勿附上,那只是贅字。如果你真的認為這個興趣強烈的呈現了你的個人特色,認為跟工作一定有相關想附上的話,那就要進一步描述出其中的關聯性。多做一點點,你就能順利留下獨特性與印象。
如果要我寫興趣的話,我可能會這樣寫:
「我喜歡旅行,因為喜歡去接觸不同文化與嘗試新的方法去體驗生活。對於工作也是,更喜歡逼著自己不斷去思考現有方法如何才能更有效率,並學習新方法去突破現況,找到最適合這項目的最優化流程。」
「曾擔任OOO執行長;XXX活動總監」
不要只是列出組織名稱與頭銜,沒有人知道你在裡面做了什麼。重點是這組織有了你的加入,「有什麼不同?」。
別只是條列出經歷:量化出個人細節。掛著活動總監、執行長或總召負責人的名號,卻沒有具體或量化的個人事蹟去描述?誰知道你是不是順風車?或者只是人緣好但實質上沒什麼能力?
去用清楚的描述,把「這段時間自己做了什麼」、「因為有你的加入,所以組織產生了什麼變化?」這兩點具體的寫出來,不要只是讓人感到你只是拿著組織的名號在「賣頭銜」。
「希望生活與工作能夠平衡。」
這句話等做了事,有所成績後再說。我認為一個人在還沒實際展現自身工作能力與拿出成果之前,就先說這樣的話,會容易讓別人認為你不敬業,已經找好退路與藉口理由。
最嚴重的狀況可能是自己還沒把份內的事情處理好,就認為自己生活的時間比較重要,讓其他同事為了你而加班解決緊急事件、麻煩其他夥伴幫你收爛攤子,擦屁股?
我認為「談論如何讓生活與工作平衡的事情,當然可以。」不過要先拿出成績,讓大家知道你的效率與責任感。
我跟你說:「我跟OOO很熟⋯」
「恩?所以我應該去跟他聊天,而不是你?」這一點算是我最不能理解,讓我直接(黑人問號.jpg)的。有種人常常會在面談中不時提到:「欸對!我跟OOO很熟喔!」、「之前他舉辦的一些活動都找有找我!」、「有聽過OOO嗎?我常常跟他吃飯,是我好朋友!」
恩,絕對是大忌。因為這樣會讓人感覺:「那你自己呢?」
不要給人一種,你只會依賴人的感覺,自己不太做事,也不要讓人感覺一種好大喜功,卻對自己責任感很低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