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視和貶抑的言行都是用來展現自己的優越性、權力和掌控力,並將他人視為卑微、不完美、丟臉、無能且較無價值的存在,而個體本身則認為自己完全沒有上述那些負面特質。
這種蔑視的行為、態度,有時會以「幫助對方」作為幌子,試圖披上幽默的偽裝,或是表現出虛假的善意,彷彿別人不知道什麼才是最好的,而你只是在拯救他們而已——以上都是你可能用來合理化自我行為,說服自己「沒有傷害到他人」的藉口。
表現出這類言行的動機包含投射和復仇。正如先前所提到的,「投射」指的是將自己內在無法接受的事物,移轉或寄託到他人身上,好讓自己得以公開拒絕該事物。
輕視和/或貶抑的言論,不但能讓你免於察覺,面對那些無法接納的自我,同時還能讓身邊所有人知道你不喜歡那些事。至於「復仇」,指的是個體因為早期人生階段所經歷的創傷而攻擊他人,屬於無意識的動機。
個體之所以會表現出輕視和貶抑的言行,完全是出於非正面的原因,自然也會產生非正面的結果。
這些行為、態度不僅無法培養正向的人際關係,而且也會讓你被自己的貶損對象,或其他注意到這類行為的人討厭,甚至可能連你身邊那些親近的人,都會比較同情對方,而非站在你的立場著想。
請試著提升自己的覺察能力,不要再:
1、發表嘲諷的批評和言論。
2、貶低別人。
3、取笑別人。
4、故意提供錯誤情報或誤導他人。
5、當面或在背後批評別人。
6、暗示對方笨拙、沒有能力等。
7、常常或甚至很少拿對方的錯誤來質問對方。
8、不尊重他人。
9、忽略或無視他人。
反思
你是否三不五時就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輕視或貶抑別人呢?當你在與別人相處的時候,是怎麼面對心中那股想感受優越、大權在握和掌控全局的渴望呢?你的自我是不是很軟弱,很需要關懷,所以非得透過蔑視別人的方式,才能感受到自己夠格,或是比別人優越?
作者|妮娜‧布朗博士(Nina W.Brown)
教育博士暨美國專業諮商師,同時也是美國老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教育領導與諮商學系的教授和傑出學者,專攻自戀對關係造成的影響。著有《自私的父母》、《自私的同事》、《自私的愛人》和《成為情緒的主人》等七本作品。
本文經授權轉自寶瓶文化《被剝削的童年:如何面對自戀型父母,修復童年創傷,迎向新生》(原標題:輕視和貶抑他人)
責任編輯/蔡昀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