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將帶領各位讀者認識幾種常見的傳承工具,包含贈與、遺囑、控股公司、閉鎖性公司、基金會、信託、家族憲法及家族辦公室,並分析其各自的優缺點、選擇時應注意的事項及使用時機,希望藉由解析這些工具,讀者可以知道如何更好地展開適合自己家族的傳承計畫。首先,從贈與開始說明。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在世時,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產生效力的行為。贈與資產可以是現金、不動產或是股票,贈與人應按照贈與資產的價值,先扣除免稅額後,再依累進稅率繳納贈與稅(參見圖表1-2)。
贈與的優點
如果是透過繼承方式繼承上一代的遺產,只要超過新台幣1333萬元的遺產稅免稅額度,應依累進稅率繳納遺產稅。因此,如果需傳承的財產總額大於遺產稅免稅額,即可考慮透過分年贈與的方式,於在世時提前移轉財產,合法降低應繳納的「贈與稅額」及「遺產稅額」。換言之,上一代可以利用贈與的方式,預先分配與規劃財產及家族經營權。總結來說,贈與有兩大優點:
第一、善用分年贈與來降低或免除贈與稅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有新台幣244萬元贈與免稅額。
因此,如果能善用每年的免稅額度,計畫性地分年贈與,規劃單次贈與的金額,即可降低或免除贈與稅的適用稅率。此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亦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贈與總額,亦可善加利用。贈與者只要持續地分年、逐次贈與,透過減少自己的資產金額,降低過世後的遺產稅稅率(參見圖表1-3)。
第二、贈與可立即將財產移轉予子女,不須擔心百年後的繼承分配問題。透過生前贈與的安排與分配,贈與人雖然需要繳交相關贈與稅賦,卻可以立即、自由地將財產依自身意願、需求及喜好進行分配,例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提前贈與繼任接班的家族成員、將不動產贈與特定之子女來確保其生活安穩及品質等。
贈與的缺點
透過上面的介紹,讀者也許認為贈與是節稅的好工具,不過由於贈與大多是在贈與者生前發生的行為,所以必須慎重思考下面三項缺點:
第一、資產因贈與而轉移,原則上無法反悔收回。如果贈與未課受贈人任何負擔時,則贈與物尚未移轉前,贈與人都可以無條件撤銷贈與,但如果贈與物的權利已經移轉,則不得撤銷。特別注意的是,已經公證的贈與,縱然還未移轉贈與物,同樣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因此,為了避免子女受贈後有不願贍養或不受管教的情形,可利用「附負擔贈與」,例如:在子女不履行負擔時,贈與人即得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