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藝術獎第十三屆(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的年度得獎人,已經揭曉,分別是蔡明亮的《玄奘》、袁廣鳴的《不舒適的明日》、陳伯義的《家:紅毛港遷村實錄》、林文中《長河:身體最長的一天》和立方空間計劃的《造音翻土:戰後台灣聲響文化的探索》。日前再從五件得獎作品中,選出《造音翻土》為年度大獎得主。這個作品參與人甚多,除了三個策展人,也結合數十個非主流音樂創作者與演唱家,並出版造音翻土專書,蒐錄了相關領域的各家說法,結合檔案文件與藝術創作,探索台灣在戰後聲響文化運動的脈絡,建構另類的音樂脈絡。
「台新藝術獎」得主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得年度大獎的獎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是目前國內藝文類獎金最高的獎項,超越百萬元的國家文藝獎、行政院文化獎、總統文化獎或各類文學獎。這個獎項最大的特色倒不在鉅額獎金,而在它設置的目標與評審的機制。前面提到的國家文藝獎、文化獎都帶有長期貢獻、終身成就的意味,不得重複領獎。「台新藝術獎」標榜新精神、新價值、新觀念,鼓勵藝術家持續創作及大膽呈現,得獎次數不受限制。
財團、富豪資助藝術家創作,西方社會早有傳統,文藝復興時期許多貴族基於個人品味,邀請藝術家進駐私人宅邸,提供生活費,讓藝術家創作,並邀三五好友為藝術家舉辦沙龍,炫富也行銷藝術家。近代如美國洛克菲勒家族對現代藝術的投入,贊助成立紐約的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並透過亞洲協會獎助亞洲藝術家,也是極有名的例子。東方社會近幾十年來,藝文贊助活動也逐漸普遍,時至今日,台灣各式各樣、品類不一的基金會暴增,幾乎每個中大型企業、財團都有一個,甚至數個相關的基金會。
近年台灣財團不斷擴充版圖,社會體質更加資本主義化,貧富差距問題也愈來愈嚴重,媒體上看到的大企業、財團新聞,固然涉其經營策略與業務狀況,但家族鬩牆、豪門婚姻、內線交易或驕恣奢華的報導,也不絕如縷,這些幾近誇富的訊息,無疑地,強化了社會功利主義的趨勢。贊助藝文活動是財團回饋社會,提昇人文素質,改善社會風氣,最積極有效的管道之一。國內由企業成立,以文化藝術為獎助對象的基金會很多,其初始動機多為提升企業社會形象、節稅或其他利益考量,當然企業主的喜好也是重要因素,所以願意獎助古蹟修復、文學創作、電影、表演、視覺藝術……等等。
一般基金會獎助藝文的方式,多是贊助單一團體、大型活動,性質上較屬靜態、被動,但撥款也較單純、乾脆,這些藝文贊助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不一。但不論金額多寡,都給經費拮据、嗷嗷待哺的藝術家、藝文團體極大的鼓舞,對於藝文活動的推展也有一定貢獻。文化部從一九九八年的文建會時代就設有文馨獎,針對每年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的企業、團體、個人予以表揚,希望藉此發揮推波助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