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問題層出不窮,發生的時間也從過去多集中在夜間,到如今白天都有相當比例出現。台北市警察局統計,2016年至2019年4月,每天上午6時至12時,警方在勤務中取締的酒後駕車數量達11032件,占全天總取締數的27.69%,分析各年該時段違規件數及占全部違規比例,分別為2016年2795件(占22.95%)、2017年2854件(占25.19%)、2018年4068件(占32.05%)、2019年1至4月1315件(占36.25%),顯示日間6至12時,酒駕違規情形有攀升趨勢。
警察局針對近3年日間6時至12時酒駕違規案件,深入分析發現,呼氣酒精檢測值未達0.25mg/L的案件比例逐年增加,而0.25mg/L以上的案件比例相對減少,尤其以0.55 mg/L以上案件比例呈現逐年遞減,下降幅度明顯,顯示日間酒駕多因前一晚飲酒宿醉,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全,駕駛人在未察覺的情況下駕車所致。
警察局指出,人體吸收酒精後,體內酒精濃度上升,且受酒類及體質不同影響,酒精代謝速率亦會有所不同,因此許多駕駛人自認前晚喝酒,只要睡起來就可駕車,並未考量自身是否仍處在宿醉或酒精未代謝完成的情況,一旦駕車上路,仍屬酒駕行為,將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警察局強調,為貫徹「酒駕零容忍」,將持續展現打擊酒駕違規決心,落實執法,同時再次呼籲民眾,目前取締酒駕違規執法標準嚴格,酒測值超過0.15 mg/L即屬違規,只要體內酒精未代謝完全,極有可能超過標準,提醒飲酒或食用含有酒精的食品後,駕車前應有充足休息,讓酒精能夠完全代謝,若晚上聚餐有飲用大量或酒精濃度較高酒類,「最安全的方法,就是隔日早上避免開車或騎車,以免影響駕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