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期屆滿前兩年,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連袂請辭大法官併任正副院長職務,蘇永欽直言請辭是讓出位置,讓蔡英文總統有更大的用人空間,並放手進行司法改革,然而,他不諱言,無法認同總統主導司法改革的想法,甚至認為總統府設司法改革委員會,「明顯違憲。」
質言之,蘇永欽是以個人受憲法任期保障之職務為諫,向他憂慮於無視憲政體制的總統示警。很遺憾,他的示警即使激起法界若干討論,也頂多只能是一輪漣漪,總統府非但第一時間發布接任人事,並由發言人黃重諺出面,重批蘇永欽的談話「脫離時代價值」,並直指蘇永欽對美河市釋憲案公佈後的作為才是「干預司法」甚至是「違背法官倫理」,這已經是個案之攻擊,十足說明對於總統府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主導司改不能認同之蘇永欽,難以忍受到了極點,而雙方駁火,凸顯的只是「司法獨立」在政治場域,仍是天方夜譚。
檢視蘇永欽的「諍言」,真的完全沒有可資參酌之處嗎?蘇永欽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大法官對核四停建爭議做出的第五二0號釋憲,基本上認定核四停建決策權在行政院,總統只能透過「政黨政治」之運作,換言之,司法改革是司法院的憲政職權,而非總統府的憲政職權。此外,顯而易見的,前總統李登輝執政時代同樣以司法改革為政見,但李登輝的做法是更換他所信賴的司法院長翁嶽生;而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同樣著墨司法改革,但陳水扁的作法是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而非在總統府下設委員會。
蔡政府寧信鄉民都更政府,不信專業
蘇永欽之言,總統府並不以為戒,事實上,自蔡政府就任後,除了司法改革委員會,還有年金改革委員會、轉型正義委員會,還有一個號稱是任務編制的「新南向辦公室」,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就像司改跳過司法院,年金改革迄今已召開多次會議,年改委員從名嘴到學生,誰都能參與,獨獨考試院的聲音微弱得幾乎忘了其存在的必要。
對蔡政府而言,「司法必須回應人民需求。」而「回應人民需求」的領域豈止司法?即使連國家電力需求,行政院都寧可相信「開放台電」的少數聚合之「監督」,而不信賴台電的數據,「政策專業」這件事,在蔡政府的順位裡,遠遠不及網民聲量,挾著全面勝選的巨大能量進入體制,接掌國家機器的蔡政府,迄今似乎還在延續在野時期的工作:打倒體制之高牆,恍若未覺自己已在體制內,其實只消運用幾乎無處不在的人事權,這個機器就會運轉出不同的方向,很難說到底是出於不信任還是沒信心?蔡政府對「鄉民都更政府」的興趣更大。
蔡政府從選後到就任,大概還沒從民意簇擁的勝選喜悅中回魂,而無法體會「鄉民都更政府」的風險與後遺症,蔡英文處理「內政改革」比陳水扁更冒進,更以死忠支持者的好惡為念,蔡政府或可以總統得票率與國會席次都遠遠高於扁時期解釋,但這和蔡英文選前選後、就任前就任後,反覆掛在嘴上的「溝通、和解、團結」卻是不相容的,一路向前衝的結果,蓄積的反彈力道最終可能超過她的想像,屆時「鄉民都更政府」的矛頭只有一個:蔡政府。
無視憲法任期保障,獨立精神形同廢文
政府體制為什麼要有憲法任期保障不受政黨輪替影響的設計?其根本意涵就在於-這些機關於憲於法甚至於情理,都應該超越政黨,因為理念不同請辭的獨立機關首長,蘇永欽不是第一個,二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時任考試院副院長關中,即以理念不同不相為謀掛冠求去,贏得風骨之譽。然而,從國家體制長遠為念,如果這些獨立機關首長都以政黨理念為尚,視憲法任期為無物,而擁有人事任免權的國家元首,亦視為理所當然,基本上,就證明這些所謂「獨立機關」的「獨立於政黨、獨立於政治」是空談,而憲法設計,也就成了廢文。
台灣的廢文太多了,然司法院大法官是解釋憲法的機關,如果大法官併任正副院長都能置任期制之(獨立)精神於不管不顧,順著這個理路下來,其他獨立機關不論是考監兩院或媒體、事業單位,豈不也應盡早請辭為宜?如果全國機關就此藍歸藍綠歸綠,那麼誰還相信政府是全民的?而因應民主而生的定期選舉,豈又能不落入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蘇永欽重磅請辭,卻輕如鴻毛,權力者視若無睹,這才是台灣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