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長榮罷工面對的是一家民營企業,而且是屬於強硬、日式治理的公司;從後見之明來看,工會幾乎是一步一步的掉入泥沼,資方則從一開始就算計清楚、底限明確。例如,禁搭便車條款、勞工董事等,是關乎長期公司經營面問題,寸步不讓;那些增加成本的條件也不可能答應,如果因此每年增加20億元支出,5年就是百億元,長榮高層說「我們是要永續經營公司」,其實也可解釋為必須考量長期成本增加問題。
雖然突襲罷工讓長榮一時大亂,但事後資方心中應竊喜,因為這是讓罷工未得到社會支持的主因;而長榮很快就宣布要公布7月全月取消班機,固然是讓旅客因應調整,但卻也是隱喻式的向工會「公告戰爭期」,及資方「不怕打」的姿態。
資方要擊潰工會,政治壓力才達成團協
工會則是從說出「什麼都可談」到投票決定新的6項訴求,再到要取回三寶者增加讓工會必須設法拖延,可說敗象已露;至於最後的「苦行」更是已難與資方抗衡,只能轉向對政府訴求的窘境。
長榮受罷工影響的運量,從罷工初期的剩4成,逐步攀升到後期的7成,甚至採最低派遣可拉到維持9成運量,加上取回三寶者增加,長榮已立不敗之地;而且,當時看起來資方是好整以暇、不急於達成團協,有意再拉長時間一舉擊潰工會、永絕後患。不過,在交通部祭出航權威脅、加上總統講話後,資方承受政治壓力下,終於簽團協,工會則藉此下台,結束罷工。
勞資都要面對罷工後遺症,政府該訂預告期
至於後續則是勞資兩方都要面對並解決「內部問題」─資方是要處理罷工帶來的內部管理問題,彌平內部員工可能的紛爭,如罷工結束後出現的那些情緒字眼,不能變成真實出現在公司營運、甚至出現在飛機值勤上。工會則除了面對資方求償官司的「騷擾」外,還要重建工會內部的團結─這點在罷工後期確實已出問題。
而政府方面,能檢討改進的當然不少;「即期罷工」對資方的威嚇當然更大,要求所有罷工都要預告期也不合理,但對影響社會、民生重大的公共服務業,確實有必要在法令中明訂預告期,一來各方有時間因應、降低社會成本,二來對罷工方的勞工而言亦未必不利─長榮罷工案已顯示突襲罷工引發民怨,造成社會支持度低,其實對罷工者而言反而不利,亦不應反對。
蔡政府不要只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對選舉有益的法案上,早點把公共服務業的罷工預告期入法為宜。至於部會首長在罷工中有的「脫線」行為─如該有調停者高度的勞動部長,非常「二百五」的跑去現場挺罷工者,還把罷工者的訴求說錯,就是鬧了一個大笑話,亦應檢討改進。其它「旁觀者」─不論勞方或資方,也該把長榮罷工當個案研究,因為對勞資兩方其實都有可學習借鏡之處。
揮霍社會支持力,對勞權、工運不利
不過,這次台灣少見的民營企業罷工案如此收場,對勞權、工運確實不利;各種社運、工運其實都需要有社會與政治支持力,而社會支持又比政治支持先行而重要。3年3次的航運罷工,已經把社會支持力揮霍殆盡,未來前景看淡難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