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一年級自今年(2019)起推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其中一項重大變革就是增加選修。為了幫助學生選修,教育部頒行「大學十八學群與高中課程諮詢參考」,作為各高中輔導室的要務。
所謂「十八學群」是哪些?依序是:資訊、工程、數理化、醫藥衛生、生命科學、生物資源、地球與環境、建築與設計、藝術、社會與心理、大眾傳播、外語、文史哲、教育、法政、管理、財經、遊憩與運動。
看了這十八學群的清單後,我們不禁要問四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為何要分群?
我們知道1950年代開始高中分社會、自然兩組教學,是為配合大學聯考的分甲、乙、丙三組(後來分四組)。起初是高三才分組,慢慢演變為高二起分組。1990年代《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後,要求所有學生都要考「學科能力測驗」的五科,又採行「跨組」的安排,因而高中的分組並不嚴格。
1970年代後期開始有「以選修代替分組」的呼聲。1990年代的高中課程改革,也曾經強調不要「分化」,都是鑑於高級中學的教育本來應該「以陶冶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公民,奠定研究學術或學習專門知能之預備為宗旨。」這個時期,大學也開始反省要匡正過分注重「專才教育」的缺失,而開始推行「輔系」、「雙主修」及「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到了2000年代,有些大學更開始試行「博雅學院」或「大一不分系」。
許多專家預測,未來的大學畢業生在生涯中可能要更換四、五個職業。展望未來的大趨勢,則大學當會更強調「跨領域」,更趨向「學程制」而漸漸模糊「學系學生」的概念。順著此一道理推想,則高中若推行選修,當應該不分群組才是!這就教人怎麼也想不通,何以教育部竟要求高中的選修科目要依照「十八學群」開,學生也要被迫「選群」?這是不是違反「延後分化」的大原則?
第二個問題,為何要分得如此細?
查教育部統計處第5次修正編訂的《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稱係參照201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之「國際教育標準分類——教育培訓學科」(簡稱 ISCED-F 2013),以及我國大專校院教育實際現況及教育統計實務修訂,大學科系只分為十一大領域(「教育」、「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商業、管理及法律」、「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工程、製造及營建」、「農業、林業、漁業及獸醫」、「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服務」、「其他」)。
復查中國大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2011年所公布的新《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將大學學科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