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學校讓誰在教我們的小孩?

2020-02-17 05:50

? 人氣

教室,教育,教學,學校,演講,空教室。(示意圖,取自pixabay)
長期、大量聘任長代教師(懸缺代理)充數,必然會對學生的受教品質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示意圖,取自pixabay)

至於來自於低出生率的少子化現象,其對中小學學生人數的影響,本是一件極為容易推估的事,在此等趨勢係屬全國性、長期性且編制外教師本即有固定需求的前提下,主管機關理應藉此機會全盤規劃相關制度,並至少使「代理教師」的這種全職工作具有相當穩定性,以使其先能生活安定、生涯可期,進而才可能專心教學,以達成增進學生學習成效之目的。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另一方面,這種長期進用懸缺代理教師的作法,是否已然過度保障現職編制內教師的工作權,並且過分輕忽學生的學習權?亦有值得商榷之餘地。事實上,《教師法》針對學校減班、停辦、解散之情形,本設有資遣之規定;若公立學校的超額教師問題,總是有主管機關在未雨綢繆、預先因應,編制內教師當事人只要不達到「法定不適任教師」等級,反而可以永遠不用擔心飯碗問題,則教師恐怕亦較難與學校辦學績效休戚與共。

其次,針對調降授課基本鐘點以補償教師薪資所得課稅的作法而論,本文於此不擬批判此一配套措施的合理與否,亦不討論調降授課節數後,能否達成所宣稱的促進教師精進教學、提升學生受教品質之作用。從概念上而言,國中小教師自2012年起調降基本鐘點2節,若以每位教師原每周授課20節計算,則必須同時至少增置教師員額10%,方足以使所有教師均能實質減授鐘點,並使所有學生均能受教於編制內教師。

20190908-教師、老師、教育。示意圖。(取自Pexels@pixabay/CC0)
若以每位教師原每周授課20節計算,則必須同時至少增置教師員額10%,方足以使所有教師均能實質減授鐘點,並使所有學生均能受教於編制內教師。(示意圖,取自Pexels@pixabay/CC0)

然經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有關「國小每班置教師1.5人」及「國中每班置教師2人」的既有規定,遲至2016年8月,方就國小部分增置為「每班1.65人」,國中部分甚至到2018年7月才上調為「每班2.2人」。換言之,即使前述10%的增置員額均能如期、如實補足,期間至少已有長達4~6年的落差,對於在此期間遭受不利影響的學生,其學習已然無法重來。

進一步而言,當年主管機關打的如意算盤是,在調降教師授課基本鐘點後,僅編列須多支付的鐘點費,而並未考慮要增加教師員額;至於所餘之課務,則仍由校內教師回兼(兼課)並支領超鐘點費,若是校內教師不願回兼,就再另行進用兼任教師。實務運作結果雖各縣市或有差異,但在許多學校,確實因此出現每周授課近20節的兼任教師,這些實際上已等同「全職」的兼任教師,因僅能支領鐘點費,故與授課量相當的編制內專任教師明顯同工不同酬,在待遇欠佳、工作不穩的狀態下,不但無法期待其能持續任教,在教學品質上亦恐堪慮。

凡此種種,實乃在在顯見主管機關便宜行事,且其雖或戮力確保編制內教師權利,然卻動輒輕忽學生學習權益。本文認為,有關各類編制外教師的進用,除應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定義,針對「懸缺代理」等長代教師之進用,亦應在制度上有更為全面性、長久性的通盤規劃;此外,本屬「兼職」性質的兼任教師,理應限縮於負責特殊類科或畸零課務之需求,若是出現「全職」兼任教師,則主管機關必是難辭其咎。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諄筆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