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友達涉聯合壟斷面板價格,遭美國司法部起訴,如今廣達旗下廣明光電遭惠普提反托拉斯訴訟,判賠約新台幣130億元;律師表示,美國商業文化與台灣不同,訴訟是商業武器之一,必須預做準備,否則很容易輸在起跑點。
台灣廠商屢被美國企業提起訴訟,且動不動被剝一層皮,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闕光威點出,這是訴訟制度本身差別使然,若有意經營美國市場,必須認知這件事情一定會來,然後預做準備,「要去美國,就要了解他們的遊戲規則」。
「訴訟在美國是商業武器之一」,闕光威表示,對美國企業而言,提起訴訟不只是基本武器,也是策略,但台灣有3大不利因素,容易輸在起跑點。
天價訴訟費用 未戰先喪氣
闕光威表示,一是美國訴訟費用很貴,還要加上請美國律師、文書翻成英文、溝通須克服時差,以及高昂的交通費用等成本,「很多訴訟贏了還是去半條命」;其次,台灣對美國法律制度不熟,一開始就處於劣勢。
第三是美國法上的證據開示制度(discovery),闕光威說明,證據開示制度意思是雙方有配合對方要求提出證據的義務,換言之,若美國企業告台灣企業侵害營業秘密,可以要求被告提出所有相關資料,這點在美國是原則性作法,台灣實務上則非常少見。
闕光威表示,一旦遇到上述狀況,律師需要耗費非常多時間篩選大量資訊,還要排除涉及營業秘密的部分,訴訟打愈久、燒愈多錢,如果只是中型企業,一場訴訟下來,都已經沒命了。
闕光威也說,英美法系制度使得訴訟和解率很高,另一方面,美國損害賠償金計算比較高,如果不和解,官司打輸的話,企業很有可能會面臨天價賠償金。
美國企業打訴訟戰時,專利是很大一個戰場,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專利師林嘉興提醒,台灣多數廠商專利申請都相當落後,相較之下,外商布局又早又快,專利是他們的武器;當台灣企業經營有成,拓展到國外市場,在對方眼裡就成了肥羊,過去10多年來,專利訴訟成為台灣廠商心中的痛。
林嘉興表示,在台灣申請一個專利,可能新台幣數萬元解決,美國從申請到核准,一個專利百萬元也不稀奇;他指出,專利確實是個錢坑,不會有立即好處,但可以視作「保險」;現在國內龍頭廠商台積電、日月光、大立光,花在智財權的費用非常可觀,為的就是日後有辦法對抗專利戰。
儘管一般公司很難有財力完整布局專利,林嘉興建議,專利是屬地主義,若要轉戰海外市場,仍須做好事前防衛計畫,從重點市場、重點專利著手,否則一旦陷入專利戰爭,只能淪為待宰羔羊。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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