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裔民眾佛洛伊德(George Floyd)被警察殺害事件掀起怒潮,全美各地出現大規模示威,還有搶掠和暴動。美國政府應對不當引發政治危機,也影響了劇變中的國際格局。
佛洛伊德之死深刻地反映了美國幾個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人人可持槍令警養成暴力執法傳統
首先,佛洛伊德被殺害的直接原因是警察暴力。為了對付一個神志不清、已戴上手銬、此前表現合作的「嫌犯」,居然出動三個警察壓制。被指控二級謀殺的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更用「跪頸」這種致命方式,就算佛洛伊德多次聲稱「無法呼吸」也不為所動。其深層次原因之一,正是警察評估面對嫌犯的風險時,習慣性地先以「最具危險性」的假設為出發點。
在美國的常識是:在警察執法現場千萬不要和警察作對,警察要你做什麼就跟著做,否則警察會毫不猶豫地掏槍射擊。美警射擊不會像香港警察那樣先對準手腳,更不會先鳴槍示警,而是直接打軀幹要害(因為面積大容易射中)。警察是否用槍,通常根據其主觀判斷,即警察覺得有危險就可以用,法官通常會採納警察的主觀判斷。
美國對警察開槍寬容的重要原因,是《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美國人有持槍權。在一些地方槍枝普及到幾乎人人有槍,為了防止警察被殺,也只得把每個嫌疑人都假定為持槍兇徒,允許警察先發制人地用槍。美國槍枝犯案全球第一,警察開槍也全球第一,這成為一個死結。
這也令美警養成暴力執法傳統。除了使用槍枝外,其他警具同樣威力甚大。比如電槍(taser),因其對人體的損害嚴重,在香港和台灣都不能使用,但在美國是做為「武力程度較低」的警具,被常規使用。對手無寸鐵的婦女用電槍很常見。
黑人地位在美國出現兩極化現象
佛洛依德雖不是被警察槍殺,但在示威中被提起的其他黑人被殺案件,大都與警察濫用槍枝有關。佛洛伊德的死顯然也是這種暴力執法傳統的衍生品。
其次是種族歧視。針對黑人的系統性種族歧視,在上世紀六○年代的民權運動後才逐漸減弱。從上世紀七○年代開始,美國左派提倡平權、反種族歧視及政治正確,逐步提升黑人地位。但直至現在,黑人整體的經濟水平和社會地位,還是所有主要種族中最低的。黑人地位更出現兩極化現象:一方面,少數黑人菁英取得巨大成就,包括歐巴馬(Barack Obama)當選美國總統,各種黑人娛樂、體育明星名利雙收;另一方面,絕大部分的基層黑人還居住在市中心貧民區,掙取微薄工資,依賴政府福利為生。
社會對黑人的種族歧視中,又以警察部門最嚴重,這是引發歷次暴動的直接原因。在警察部門中有種族臉譜化(racial profiling)的文化,允許警察根據膚色採取不同措施。比如一個在大街上閒逛的人,如果是白人,警察可能不理;要是黑人,警察通常會多留心或截停。截停疑犯時,如果是白人,警察可能禮貌地叫他停下;但若是黑人,可能就直接掏槍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