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中國減碳懸崖勒馬

2021-06-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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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歐盟通過「2030年氣候目標計畫」(2030 Climate Target Plan),將在2030年之前減排55%(AP)

2020年12月11日,歐盟通過「2030年氣候目標計畫」(2030 Climate Target Plan),將在2030年之前減排55%(AP)

中國今日有一嚴重政策失誤,影響極為深遠。但據個人看到之評論及報導,絕少人知悉此一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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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陷入瘋狂,因對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的錯誤認知,許多國家承諾在2050年達到所謂碳中和。在「碳排歸零─國王的新衣」一文,個人曾依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鐵口直斷此類承諾必將跳票。在「恭賀拜登但其能源政策必將跳票」一文,個人依能源專業斷言美國2035年無碳電力之階段性目標亦不可能達成。

本篇將檢討中國大陸2030年碳排達到峯值及爭取2060年碳中和二項承諾是否可行,並進一步討論以中國而言,何種政策才真正符合國家利益。

中國與目前承諾2050年碳中和的國家有一絕大不同之處,個人並不是指目前作此承諾國家均為人均GDP較高之OECD國家,當然此點極重要,容後討論。個人在此要強調,除中國外,這些國家之承諾今日即知均為空頭支票。
此為政治體制使然。

以美國為例,拜登承諾2035年達到無碳電力,2050年達到無碳能源。但美國電力公司及石油公司無一為國企。以電力公司而言,都是民營上市公司,第一優先是股東權益。電費也不由聯邦政府決定,而是各州電力管制委員會決定。拜登根本無法指揮任一公司在15年內關閉目前占美國供電近七成的火力電廠改為綠電。

在美國歷史上意圖以政治力量加速能源轉型的例子不少,但都以失敗告終。卡特總統力推太陽能及小布希總統力推氫氣車均為失敗顯例。

其他OECD國家情形都與美國類似,電力及石油公司都是私營,政府最多只能立法間接影響其決策而不能直接指揮。另一方面政治人物任期不過數年,自然勇於承諾30年後才兌現的支票。以國際氣候承諾而言,京都議定書失敗在前,依聯合國調查,巴黎協定各國頭五年承諾的成績單也是満江紅。

回頭再檢討拜登之減碳承諾前景如何?美國兩黨對氣候政策立場迥異,民主黨固然認定氣候變遷為頭等大事,但共和黨根本嗤之以鼻。拜登就職第一天以行政命令禁止興建由加拿大到墨西哥灣的輸油管道,馬上遭22個州政府告上法庭。拜登選前信誓旦旦在第一任四年將花2兆元推動其氣候政策,也遭参眾兩院之共和黨議員強烈反對。美國軍方也提出警告,指出美國三軍完全依賴化石燃料方可運作,碳中和必將重創美國國防。換句話說,拜登之減碳承諾前途多艱,達成機會極為渺茫。

因各國政治人物熙熙攘攘爭相宣布不用負兌現責任的無碳承諾,造成強大國際壓力。中國也承諾在2030年碳排達到峰值並爭取在2060年達到碳中和。但中國與外國不同,馬上面臨極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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