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派相持不下,直到1788年美國憲法正式通過後,方由合眾國首任財長亞歷山大・漢彌爾頓主導推行公債重組方案並獲得國會支持,催生了美國史上第一間央行 – 第一合眾國銀行(1791-1811),但中央與地方的矛盾並未完全化解。第一合眾國銀行在1811年特許執照到期後關門,復於1816年以第二合眾國銀行之姿重新開張,但在1832年成為Andrew Jackson總統競選連任時的黨爭焦點。在經歷這段史稱「銀行戰爭」(Bank War)的動盪之後,第二合眾國銀行被清算,給了各州銀行放鬆信貸與濫發貨幣的空間,也造成1837年金融危機與延續七年的經濟通縮。
南北戰爭後的美國經濟,是由東岸的金融財團與實業鉅子所主導的城鎮化與工業化所形塑。在此資本集中的過程中,代表小農場主利益的州與企業一直很難得到華爾街放款的充分支持。考慮到農業靠天吃飯的風險,將本求利的銀行家無法在農業放貸上特別體諒,情有可原,卻給了在經濟轉型中感受到「不公不義」的農業州有了利用議會民主爭權奪利的藉口。這個政經矛盾,上溯Andrew Jackson總統創辦民主黨的宗旨,歷經南北戰爭,催生了民粹運動,並在1893年經濟衰退與1907年金融危機後出現了總爆發。1913年成立的多中心化(decentralized)聯儲系統,就是矛盾衝突妥協的階段性成果。
聯儲是政治機關,受到特定時空背景的政治綱領、輿論風潮與經濟現實的影響,是因應危機的產物。聯儲系統各分行的選址與其共識決的治理結構,體現了政治妥協的特質。十二間聯儲分行 -- 紐約、波士頓、費城、芝加哥、克利夫蘭、里奇蒙、亞特蘭大、聖路易、明尼亞波里斯、堪薩斯市、達拉斯、舊金山 – 反映當時國會中議員及其所代表的選民利益與黨派博弈;民眾仍對1907金融危機心悸猶存,加上西南各州商界對由紐約銀行家設計的央行法案的不信任,種種政治考量,令聯儲理事會座落在華盛頓DC,而不設在紐約。儘管如此,因為聯儲紐約分行是聯儲會諸行長之首(The First Among Equals),又是常任理事,加上1913年聯儲局法案對理事會的中央領導權限留有曖昧空間,紐約華爾街的利益與影響力,仍然明顯。
1929年股市大崩盤後接著經濟大蕭條,聯儲系統因爲各聯儲分行受地方黨派利益與意識形態影響,與華府聯儲會在宏觀調控方針上無法協同一致,讓國會有了指責聯儲會治理大蕭條不力的藉口,也給了行政與立法推動1933年銀行法案(即所謂的Glass-Steagall Act)整改金融體系 -- 組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建立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的防火牆、創設聯邦公開市場操作委員會(FOMC)「中央集權」的理據,卻讓財政部長得以向聯儲局理事會施壓,讓聯儲在二戰時期大量購買美國公債,讓公債殖利率固定在0.375%「共赴國難」。這類讓國會憂心的債務貨幣化(debt monetization)行徑,正是造成二戰前德國惡性通膨的禍首,若不防微杜漸,將讓行政架空憲法賦與國會的財務監督與預算審批權,使三權分立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