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觀點:四萬舊臺幣換一塊新臺幣,《茶金》沒有告訴你的戰爭通膨

2021-12-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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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銀行現址/勸業銀行舊址。(作者提供)

土地銀行現址/勸業銀行舊址。(作者提供)

【臺灣發生惡性通貨膨脹的主要原因包括:(一)太平洋戰爭末期,臺灣銀行承購巨額日本政府發行的公債,埋下通貨膨脹的壓力;(二)戰後生產減少、人口增加,尤其是1948~1949年中國大陸人口大量移入臺灣,使臺灣物資供給更形緊迫,增加物價上漲壓力;(三)貨幣供給量大量增加,主因為臺灣銀行以發行貨幣來融通公營企業的資金需求及政府龐大的財政赤字;(四)臺幣與中國大陸的法幣維持固定匯率,引發(舊)臺幣發行遽增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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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1948年8月19日在南京的國民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進行幣制改革,發行金圓券後,情形更為嚴重。金圓券發行初期與(舊)臺幣仍維持固定匯率,因而引發深受惡性通貨膨脹衝擊的中國大陸避險資金大量流入臺灣,11月以後雖改為機動調整,亦無法遏止。在這些因素交互影響下,1948年下半年以後,臺灣惡性通貨膨脹更急遽加速。(註一)

「臺灣銀行」之創立與【銀行券】、【舊臺幣】與【新臺幣】的興亡交替

經濟危殆之際,首要之任務就是改革貨幣,平穩物價,安定民心,以恢復社會秩序。有鑑於此,政府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發行新臺幣、整頓財政收支、辦理黃金保值儲蓄存款和優利儲蓄存款、獎勵國民儲蓄、充裕國內投資財源;另外也發行愛國公債以及愛國獎券以收縮貨幣,充裕國庫;還有強化引導銀行融資、發展生產、促進貿易。(註二)】

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正式在日本成立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農曆甲午年)7月25日,日本為從中國手中奪取朝鮮的宗主權,派軍艦先偷襲牙山口外豐島海面的中國運兵船高陞號,後又從陸路進犯駐紮在朝鮮的清軍,引爆近代史上第一次中日戰爭,史稱甲午戰爭(日本稱作:「日清戰爭」)。最後中國戰敗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條約中明定:承認朝鮮獨立、割讓臺灣和澎湖列島、遼東半島、賠償軍費白銀兩億兩,允許日本在中國開設工廠,開闢——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等地爲商埠。遼東半島後來在--俄羅斯、德國與法國等3國的干涉下,清廷以多付出了3,000萬兩白銀作為賠償,日本才將遼東半島重新歸還給中國。

1895年5月,日軍在臺灣北部的貢寮澳底登陸,臺灣進入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為了與國際經濟接軌,日本以中國在「甲午戰敗」後所賠償的2億3,000萬兩白銀(約折合當時英國金幣3,880餘萬磅)為準備金實施貨幣改革,於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3月29日正式公布《貨幣法》,預計於10月1日正式實施貨幣新制──從舊有的「銀本位制」轉向「金本位制」,讓日本的商品與資金的流動上,能追得上歐美等先進國家的步伐,這對日本的現代化有相當大的助益。同時為了在臺灣發展殖民經濟,日本國會也依據於《貨幣法》,於同年4月1日制定通過《臺灣銀行法》,詳細規範臺灣銀行的業務範圍為:

(a)融通工商業及公共事業之資金;

(b)開發臺灣富源;

(c)擴展營業範圍至南中國地區及南洋諸島,以為其商業貿易之金融調和機關;

(d)疏通臺灣金融,使不受高利貸之苦,使臺灣經濟獨立;

(e)勸誘日本人至臺灣投資;

(f)整頓幣制。(註三)

隨即任命臺灣事務局長野村政明、大藏省監督局長添田壽一(1864~1929)等14人成立「臺灣銀行創設委員會」進行「株式會社臺灣銀行(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備作業,委員會的辦公地點就在大藏省內。但因為日本才剛剛歷經甲午戰爭,雖然從中國強取了大批的賠償金,但總體而言明治政府的財政狀況並不好,再加上臺灣內部反抗力量活躍,因此拖延兩年多到1898年6月「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才在臺北正式成立。臺灣銀行最初設立的資本是500萬日圓,其中由日本政府認股1/5,即出資100萬日圓。創立之初日本政府還特別對外言明:5年之內不收利息,而應得利息全部轉作虧損補貼準備金。另外日本政府還貸給臺灣銀行兩百萬圓的無息貸款,以供銀行開辦初期之週轉之用,期間同樣是5年。由於條件相當優渥,因此吸引大批投資客的青睞,臺灣銀行在開辦初期預計發行4萬股,結果卻吸引了超過4倍以上的認購額。1899年9月26日,臺灣銀行正式對外營業,第一代頭取(董事長或總經理)為添田壽一,但成立之初的臺灣銀行,所有的經營高層,如總經理等人,都還住在東京地方辦公,甚至連股東大會也都在東京舉行,一直到1927年9月之後,經過臺灣各界人士的爭取,臺灣銀行才將這種怪異的現象改正回來。總行的位置就在今天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日據時期稱為:撫台街),這棟由西村好時(1886~1961)設計、屬於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新古典主義建築(或稱為:近世復興式建築/Revivalism),已被臺北市政府列為一級市定古蹟。其實這並非臺灣銀行總行(本店)設立之初的建築本體,臺灣銀行最早是在今延平南路中山堂附近開業(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總行遷至現址後方,其結構外型設計為紅磚與斜頂之仿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但由於業務量的快速增加,再加上結構遭白蟻侵蝕,乃於1934年於現址修建新的總行大廈,大倉組(今日本大成建設)承攬土木施工,1938年新大廈完工啟用。(註四)

臺灣銀行負責整頓臺灣貨幣

臺灣銀行在當時不但可以辦理商業金融,也可以承作不動產擔保貸款,甚至發行銀行券(即貨幣)……等,且擔任國庫事務,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之契據等之保管事務,因此在日據時代臺灣銀行其實就是臺灣的中央銀行。日本人佔領臺灣之後,除了武力鎮壓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掌握臺灣的金融市場,而第一步就必須統一在臺灣流通的貨幣,晚清時期,臺灣與大陸一樣,都有幣制混亂的問題,在市場上流通的各式銀元和各國貨幣多達數百種之多,因此「臺灣銀行」在1899年9月26日於臺北正式開業後第一件工作就是發行新的貨幣,總督府希望藉著——臺銀發行的【銀行券】,能逐漸縮減舊式貨幣的使用範圍,最後完全禁止【銀行券】以外的貨幣在臺灣流通,如此才能真正掌握臺灣的經濟命脈。另外,日本雖然早在1897年就已頒布了《貨幣法》,規定1圓日幣的含金量為750毫克,代表日本已正式進入「金本位制(Gold Standard System)」。但由於才剛剛占領臺灣,為統治上的方便,因此在臺灣暫時維持中國人(包含臺灣)原有以銀(即銀本位制)為交易媒介的習慣,再配合公定的金、銀兌換率作為過渡。所以臺灣銀行在同年9月29日第一次對外發行以銀為本位——面額壹圓的「龍鳳銀券」,代為承印的是「大日本帝國政府印刷局」,開啟臺灣銀行發行紙鈔之先河。然後又在12月25日發行5圓的「龍鳳銀券」,之後陸續發行——拾元、伍拾元......等各式銀券(俗稱:銀票),隨著臺灣金融情勢日漸穩定,再加上銀失去準貨幣地位成為商品後,價格變動起伏不定。到了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7月1日,臺灣銀行依總督府在6月頒布之《律令第八號》,正式發行與日本本土金本位制相同的「龍鳳金券」(俗稱:金票),同時廢止「龍鳳銀券」,並限定銀券兌換金券的期限至1909底(明治四十二年)。(註五)到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4月,日本的《貨幣法》正式於臺灣施行,就是說臺灣與日本本地均統一於「金本位制」。到了大正年間的1918年9月又發行【大正改造劵】,將原本的直式版面改為橫式版面。正面採用「臺灣神社」圖案,背面則為臺灣最南端的「鵝鑾鼻燈塔」圖案,總共發行4種面額的小鈔,分別是: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1933年(昭和八年)7月再發行「昭和券」,有甲劵壹圓、伍圓、拾圓及佰圓劵等4種不同面額的鈔票。這裡順便提一個典故,由於「昭和甲券」的佰圓劵鈔票背面圖案印的是檳榔,檳榔俗稱「青仔欉」,但是當時臺灣人的平均所得並不高,根據陳柔縉女士(1964~2021)所寫的《囍事臺灣(2007年1月/東觀國際出版)》一書中所附的──《日治(據)時期臺灣物價水準概況》可得知:1937年一個牧師的月薪是50圓、1939年(昭和十四年)臺北一棟三層樓房的月租是50圓、1942年(昭和十七年)一個臺籍氣象臺技術員月薪是40圓,而日籍氣象臺技術員月薪則為50圓、1943年(昭和十八年)一個國小代課教師的月薪是42圓。也就是說,當時一般中、高階的公務員平均月薪也不過臺幣50元左右,一張百元券就等於是兩個月的薪資,因此普通人根本用不到,自然也不容易看到。(註六)再加上這種紙鈔的發行量很少,因此就出現了「沒見過青仔欉」這樣的俗諺來形容沒見過世面或冒冒失失的人。1942年(昭和十七年)臺灣銀行劵刷色變更,稱為【乙劵】,【乙劵】發行面額有壹圓劵、伍圓劵、拾圓劵3種;1943年(昭和十八年),由於戰事的影響,原本交由「大日本帝國印刷局」印製的紙幣,為節約成本因此改在臺灣就地印製,所以稱為「現地刷」版,由於物資缺乏所以使用芭蕉葉纖維紙(註七)印刷,因此票面相當粗糙,總共發行面額--拾圓、佰圓劵兩種;1944年(昭和十九年)二戰末期,物資已經出現短缺,臺灣銀行因此計畫發行仟圓面值的大鈔,以因應市場已經出現的通貨膨脹問題,但受戰爭影響,雖然鈔票式樣已經設計完畢,在臺灣的總督府已無能力印製,因此緊急從日本空運「日本銀行兌換劵仟圓劵」來臺以應急。為避免被當作偽鈔,在發行時還特別在鈔票背面加蓋「株式會社銀行」及「頭取之印」(總行總經理)的紅色印章。但不管名稱如何變化,這些都被統稱為:【銀行券;Taiwanese Yen】。【銀行券】雖然有流通區域的限制——僅限於臺灣地區使用,但鄰近臺灣的沖繩部份島嶼,如石垣島與宮古島……等地因為有住了大批的臺灣人,因此當地也可以使用【銀行券】。【銀行券】與日圓的匯價為1:1,也就是說,日據時期的「臺灣銀行券」與二戰時期通用於日本本土的日圓是等值貨幣。

除了「臺灣銀行」之外,在日據時代,臺灣還有許多地方性的小銀行,例如——臺灣商工銀行(1910年6月於屏東成立,成立初期資本額100萬元,為「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臺灣儲蓄銀行(1899年成立,成立初期資本額15萬元,1912年與臺灣商工銀行合併)、臺灣商業銀行(1902年成立,1904年倒閉)、臺灣農工銀行(1903年於臺南成立,1907年清理解散)、彰化銀行(1905年成立)、華南銀行(1919年成立;創立資本額為1,000萬元,主要服務對象為——華南與南洋華僑,為擴展南洋貿易之發展,為當時民間銀行資本最豐富者)……等,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來自日本本土的銀行分行,如:三和銀行、日本勸業銀行臺北分行(註八)…….等,另外還有不屬於銀行範疇的臺灣產業金庫(戰後由政府接收改組為「合作金庫」)

戰後接收改制的金融機構一覽表。(作者提供)
戰後接收改制的金融機構一覽表。(作者提供)

但在臺灣絕大多數的人還是習慣把錢存在「臺灣銀行」,統計顯示,在明治、大正時代,臺灣所有銀行的存款,臺灣銀行就占了其中的80%至90%,到了昭和時代,這個比例雖有所降低,但也占了總數的50%至60%;以1936年為例,臺灣所有銀行的資本總額為9,000多萬圓,其中臺灣銀行的資本額為4,500萬圓,為市場龍頭;吸收的存款總額為49億2,000萬圓、其中存在臺灣銀行為38億9,000萬圓;而貸款總額為44億2,000萬圓、其中由臺灣銀行放貸的總額為39億1,000多萬圓。所以「臺灣銀行」不但存款多,在貸款方面當然也是最高的,因此對臺灣經濟來說,臺灣銀行具有絕對的主導力量。

臺灣銀行成為日本南進的重要力量

隨著經濟力量的逐漸擴大,臺灣銀行除了臺北本行之外,亦於各地設立支店(分行),同時也積極向海外進軍。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在廈門社立了第一間的分行,以後慢慢的在香港(1903年4月設立香港分行)、福州、汕頭、廣東、上海、九江、漢口......等南中國各地也設了分行。其營業對象最早是臺灣旅居中國大陸的商人及海外華僑,後來則擴及了日本商人,成為日本資金流通中國仲介角色,而在日本侵略中國之後,「臺灣銀行」自然也參與發行日偽貨幣,成為統制中國經濟的幫手。總計從1905~1918年底,臺灣銀行對華貸款(借款)總額為--1,200萬日圓、銀元300萬圓、銀7,000多萬兩。另這對時期日本對華共投資1億6,200多萬日圓,其中臺灣銀行就負擔了4,300多萬圓。除了臺灣與中國之外,「臺灣銀行」也積極在擴展南洋地區的市場,首先在1912年(大正元年),「臺灣銀行」在新加坡設立分行,之後在爪哇島、雅加達等地也設了分行,其營業對象是除了華人之外,也扮演日本南進的重要經濟推手。

臺銀總行大廈為臺北市市定古蹟。(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臺銀總行大廈為臺北市市定古蹟。(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一直到1943年,「臺灣銀行」的國際化達到最高峰,除臺北總行外,在臺灣各地總共設有15個支店(分行),而在海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則多達57家,單單在大陸就設有35個據點,其中最受人注目的就是位於現今上海外灘(The Bund)——中山東1路16號,目前是大陸招商銀行的外灘分行的舊址。這棟舊銀行大樓,建於1924年,是一幢帶有日本近代西洋風格的建築,現在已被大陸列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兩岸在2009年底簽訂《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後,時任銀行董事長張秀蓮女士就表示希望:「有一天能買回這幢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的大樓」。

臺灣銀行券與舊臺幣

臺灣【銀行券;Taiwanese Yen】最初的發行是仿照日本的《銀行券條例》採取「伸縮限制發行制(Elastic issue system)」,將通貨(貨幣)發行分成兩類:一為「現金準備發行制」,就是以金、銀等做為準備,可為同數額發行;二為「保證準備發行制」,係以證券、票據(政府公債)為準備,因此最初發行總額限定在500萬元(註九)。「伸縮發行制」的特色就是──鈔票的發行可隨經濟成長而不斷增加,並不受最高(發行)限額的限制。到1918年4月時,發行總額增加至2,000萬元,之後10多年的發行數額幾乎沒有變動。但為了籌募戰爭資金與購買戰爭物資,【銀行券;Taiwanese Yen】的發行總額,到1936年底時快速擴增至7,900多萬元。到1941年春時,由於日本的金銀......等現金準備都已因戰爭而消耗殆盡,於是日本政府將其本國與臺灣、朝鮮的通貨發行,全部改為「保證準備發行制」,由大藏大臣規定通貨發行額度──即在原有的金銀幣(塊)之現金準備之外,還將──日本銀行券、活期存款等都充為現今準備,此後貨幣發行數量便快速增加(註十)。再加上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期,臺灣銀行不斷的奉令承購巨額日本政府發行之各類公債,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時,【銀行券】總發行額已經超過14億元,是1936年時發行數量的17倍之多(註十一),而臺灣社會整體的物價指數則是足足上漲了236倍之多。最高面額的【銀行券】是在1945年夏天發行的--武尊千元券。由於日本總督府所發行的【銀行券】實際上並未準備足夠的發行準備金,除了少數黃金(古日本金幣)之外(有些資料指出只有1,600餘錢黃金,註十二),絕大多數是日本政府所發行的各種不值錢的「國債」(註十三),要不是在日本的高壓統治之下,其實已經爆發通貨膨脹了。然而到了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0月,國府正式接收臺灣時,【銀行券】的發行總額更膨脹到28億9,700萬元,短短的兩個多月內爆增了15億多元,不但比前一年同期增加3.39倍之多,也較3個月前激增1.07倍。一下子增加這麼多的鈔票在臺灣流通,不引起惡性通貨膨脹才怪。但這些錢是從哪裏來的呢?日據末期曾擔任臺灣總督府主計課長的鹽見俊二(1907~1980)在他日記--《秘錄終戰直後の臺灣——私の終戰日記(《秘錄終戰前後的臺灣》/中文版由臺北文英堂翻譯出版)》的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9月9日中有這樣的記載:「......我去臺灣,是通過『終戰聯絡事務所』的,因為臺灣通貨膨脹導致臺灣銀行券不足,恰有滿載大藏省日本銀行紙幣飛臺灣的飛機(水上飛機),我在美國佔領軍的許可下,順便搭這飛機回臺灣」,鹽見俊二在日記當中也特別指出:「由於載運的鈔票數量之多,他在飛機上不但沒有座位,還必須整個人坐趴在這些鈔票上,一路顛簸飛到臺灣」(註十四)。對於這段敘述,有學者直指鹽見當時其實就是在美軍(麥帥)的許可下,負責押運就臺灣銀行券而來臺灣的,根本不是順道來臺,因為這筆錢最後大多落入當時還留在臺灣的日本人與部分相關人的口袋當中,包含了——日據時代末期在臺日本公務人員至隔年3月的薪水及退休金(註十五),以及一小部份戰爭末期為日軍建造要塞工人的薪水與獎金,另外還包含其他必要撥付的各種作業費用,最可惡的是,由於作業匆促,這些分別在臺灣與日本兩地印製的千元面額銀行券,根本沒有印製券鈔編號,只由臺灣銀行加蓋戳記背書就直接發行。但不管如何,鹽見的記載說明了,一直到國府接收臺灣之後,日本在麥克阿瑟將軍的默許之下,還源源不斷的從日本運來大批的紙鈔到臺灣,而這些超額貨幣卻只發放給佔當時臺灣總人口1/10的在臺日本人及少數關係人,不但偏頗而且對於臺灣的金融環境來看,這其實是個相當具有危險的作法。再加上日後遣返這些日本人時,國府給予這些人比滯留大陸的日本人有更大的優惠措施,像是——允許他們拍賣自有財產、可以等值換匯......等,但當時有謠傳說日本人回國時只能帶1,000元,因此促使許多日本人在臺灣出現自暴自棄式的胡亂消費,隨意且大量的消費臺灣物資,不但造成市面上物資出現短缺現象,【銀行券】的發行總額更是快速爆增到34億4,370餘萬元。就因為深知日本統治者在臺灣這段時間的種種惡行,一直停留在臺灣的鹽見俊二在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1月17日,即陳儀抵臺才兩個月,就曾公開預言:「糧食不足狀態可決定臺灣今後數年之命運,也可能發生將決定在臺日本人命運的重大事態。治安混亂乃起因於糧食不足」、「今後的治安混亂將是非常可怕的」、「中國的警察力尚未能防止如此事態之發生」。一年後發生了「二二八事變」,這或許不能說鹽見的有先見之明,因為他知道日本政府也是其中的共犯結構罷了!

臺灣光復時至舊臺幣發行時止,日本政府的【臺灣銀行券】。(作者提供)
臺灣光復時至舊臺幣發行時止,日本政府的【臺灣銀行券】。(作者提供)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接收臺灣(光復節的由來)。31日,國府公佈《臺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構處理辦法》,開始接收日本留在臺灣的所有金融機構。而11月7日,剛到達臺灣的行政長官公署財政署,第一步做的就是毅然下令這批剛從日本運到的【銀行券】及臺銀背書的【日銀千元券】從隔日——即11月8日起禁止使用,不得在市面上流通,並限定於當年的12月9日止必須全部存入行政長官公署指定的銀行內,若不在限定期內存入,這筆錢將全部作廢,但為了不讓持有者生活發生困難,因此行政長官公署還特別規定:這筆錢在存入1個月後,每個存戶每月最多可以提領300元來支用,而存戶為公司法人者,其所需週轉的事業資金還另有規定,如此一來,立即收回了將近1/4的浮濫頭寸,不但獲得了社會輿論的支持,也抑止了可能要爆發的通貨膨脹。

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20日,國府正式接管與改組「臺灣銀行」,同時合併由--日本政府開設的「臺灣儲蓄銀行」與「日本三和銀行臺灣分行」,並將其改隸臺灣省政府,更名為省屬「臺灣銀行」。由於國府在大陸具有中央銀行功能的四大官辦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國銀行」......尚未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因此「臺灣銀行」就成為當時臺灣地區主要的金融機構與中心。

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初,中國金融狀況相當不穩定,物資相當短缺,再加上法幣超量發行,導致貨幣不斷貶值,因此在臺灣光復初期,為避免波及臺灣經濟,當時擔任臺灣省主席的陳儀接受了邵毓麟(1909~1984)的建議,嚴禁當時通行於中國的法幣、金圓券......等進入臺灣,因此暫時准予繼續使用【臺灣銀行券】,這樣不但暫時穩定了臺灣的物價,也穩定了戰後浮動的臺灣民心。但「一國兩制」的貨幣政策,卻意外惹惱了當時的行政院長宋子文與國府財政當局。之後隨「臺灣銀行」改組完成之後,臺灣省政府於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22日始發行一種只限於臺灣地區使用的貨幣,這就是我們俗稱的【舊臺幣】(與現在所流通的新臺幣辨別)。在【臺灣銀行券】尚未收回之前,【舊臺幣】與【臺灣銀行券】是等值流通的,形成特殊的「一區兩幣」現象。銀行最初發行的【舊臺幣】——有壹、伍、拾元3種新鈔,【舊臺幣】總共發行6批,前3批都是由中央印製廠上海廠負責印製之後交船運臺、4至6批才交由臺灣銀行所屬的第一印刷廠印製。為了收回日據時代所發行的【銀行券】,【舊臺幣】於9月1日起與【銀行券】同等價收兌,即1:1兌換,最初收兌34億4,370餘萬元,收回來的【銀行券】則是立即銷毀。到了隔年(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月15日止,收兌總額達到43億4,300萬元,惡性通貨膨漲已然成型。

臺灣於日據後期之臺北躉售物價指數變動。(作者提供)
臺灣於日據後期之臺北躉售物價指數變動。(作者提供,資料來自──袁穎生:《光復前後的臺灣經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聯經出版社),p53。)

另外為了方便來臺洽公或是調職到臺灣的其他省籍軍公教人員的薪資發放,在1946年政府也開放舊臺幣與法幣相互兌換,最初制定的兌換比為1:20;也就是1元舊臺幣可以兌換20元的法幣。(註十六)但隨著國共內戰陷入膠著,臺灣部份民生物資大量被收購(征收)運到大陸支援國府軍隊,因此造成臺灣市面物資短缺,再加上受到中國大陸經濟面臨崩潰的波及,法幣不斷貶值,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6月舊臺幣與法幣的匯價已經調為1:44、不久又調整為1:90,之後每下愈況,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8月更是調整到1:1,835;到1949年時,雖然停止兩種貨幣的兌換,但當時臺北市躉售物價指數——以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底,二次大戰結束時為基期(等於100)來比較,自1952年底已上漲8,342倍;而根據經濟學者吳聰敏(1952~)估計,1945年初至1950年底的躉售物價指數更是上漲了218,455.7倍。(註十七)另外人口大幅增加,自然也加重了通膨的壓力。戰後,除了日僑撤退大約50萬人外,臺灣光復的隔年,即1946年底,臺灣總人口約為610萬人,到1950年時已快速增加到755萬餘人,1952年又增加到812萬多人,短短6年之間增加了200萬人,這數字可能還未將撤臺亟待整編的60多萬撤臺大軍與尚未報戶口的人,暴增的人口當然不利於經濟的恢復,尤其當時很多生產活動均未恢復,對經濟的傷害更是雪上加霜。(註十八)而最麻煩的是,為了儘快修復因戰爭而破壞的工廠設備、恢復正常生產,陳儀因此不斷加印鈔票來應急(註十九)!「二二八事件」過後,雖然陳儀遭到撤換,並在5月16日,將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但是,原本的財經政策並沒有徹底的改弦易轍,再加上中央駐臺各機關不斷地要求臺灣省政府代墊相關款項。(註二十)這使得舊臺幣的發行總額,也由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底的53億元大幅上升至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6月14日--新臺幣發行前一天的5,270多億元,發行總數增加約99倍,鈔票面值最大者為10,000元,這面額的鈔票數量約佔發行額的84.2%,而市面上另有臺灣銀行另外發行的4種不同面額──5,000、10,000、10萬及100萬之「即期定額本票」,共計1兆2,000餘億元之多,使舊臺幣幣值更加無法穩定。(註二十一)美國人因此大膽預測臺灣將會在1950年(民國39年)3月垮台,原因不是因為解放軍的武力攻臺,而是認為臺灣的財政到那時將會崩潰。(註二十二)

發行新臺幣來改善惡性通貨膨脹

為了抑制日益惡化的通貨膨脹,由陳誠主政的臺灣省政府只得在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6月15日頒布《臺灣省幣制改革方面》及《臺灣省進出口貿易即會對金銀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貨幣改革,將國府從大陸運來的黃金中提出——80萬兩(市兩;1市金=16兩、500公克,每一市兩因此等於31.25公克)作為「新臺幣」的發行準備;由於當時這批80萬兩黃金價值美金4,400萬元,遠超過新臺幣預計發行總額2億元的111%,政府希望以此來以換取民眾對新臺幣的信心。並另撥1,000萬美金給臺灣省,作為進口貿易的運轉基金。同時將國庫內還剩下的約200多萬兩黃金則用來支撐新臺幣的匯兌信用。並在隔天下令停止與金圓券及中國大陸其他貨幣的匯兌措施。

當時規定的兌換比例為——「舊臺幣」4萬元換「新臺幣」1元,「舊臺幣」自此正式走入歷史,而這個兌換比例是根據當時——「1美元可兌換舊臺幣約23、4萬元,以及兼顧進出口、生產與消費,再透過新臺幣5元兌換1美元的官訂標準所折算出來的」。依據新臺幣發行辦法之規定,新臺幣發行制度係屬所謂之「最高限額發行制」,發行總額為上述的新臺幣2億元。同時規定以黃金、白 銀、外匯及可以換取外匯之物資十足準備,以及對美金匯率為新臺幣1元兌換美金2角。故當時新臺幣本位制度,應可稱為「美金匯兌本位制」。而在另一方面,因可透過「黃金儲蓄辦法」之規定,按一定折合率兌取黃金,故亦屬於一種變相之「金本位制」。(註二十三)總計「舊臺幣」由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22日開始發行,到改制為「新臺幣」之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6月15日,總共流通時間為3年又23天;而「舊臺幣」兌換「新臺幣」的時間是從1949年6月15日至1950年(民國三十九年)1月14日止,「臺灣銀行」則是在收兌時間截止之後,才開始銷燬「舊臺幣」。為了平抑物價,在「新臺幣」發行的同時,政府也開始整頓被惡性通膨扭曲的民生物價──即所有薪資與商品價值均同時改為新臺幣計價。譬如物資供應局就將其臨時工的薪資改為每日新臺幣1.73元,基隆市公車票價也從原先6,000元(普通票)變為3角(普通票),(註二十四)之後物價逐漸趨於穩定。但因國府才剛剛撤出大陸,政府財政收入根本入不敷出,也就是因財政赤字所引起的通貨膨脹問題並未消除,再加上政府各種支出仍多,單是省政府財政廳每月墊支的軍費就要4,200萬元(之後增加到每月4,500萬元)(註二十五)。導致新臺幣發行持續增加,到12月底時新臺幣的發行額已接近二億元(1.98億)的發行上限,(註二十六)使得躉售物價在短短的1年內上升了4倍。相對的新臺幣兌美元的匯價到1950年底已經跌破10.25元,黑市則已經喊價到11.53元。想要穩定經濟,政府首要的作為就是──加強外匯貿易的管制──即嚴格限制結匯、再來則是在3月25日推出──月息6~9%、年息複利可達125.22~181.27%特高利率之「優利儲蓄存款」,雖比不上民間的超高借貸利息(月息18%、年息628.75%),但也的確達到了收縮貨幣的效果。只是國家經濟仍然如風中殘燭。雖然在這一年的6月25日,韓戰爆發後,美國決定重新將南韓與臺灣納入太平洋的冷戰防衛圈內,雖暫時減少了中共武力犯臺的威脅,但經濟危機仍舊持續惡化。這年臺灣銀行的外匯存底完全枯竭,政府不得不向「民航空運公司(Civil Air Transport Inc.,簡稱民航公司、CAT,由陳納德與美國商人魏豪爾於1946創立)」借了50萬美金來應急。因應韓戰,下半年美國緊急運補了價值20,500,000美元的物資來臺。隔年(1951年)美國又撥了56,600,000美元的物資援助臺灣,但臺灣銀行的外匯負債已達1,050萬美元,臺灣銀行開出的信用狀已沒有任何外國銀行願意接受。為解除臺灣的經濟危機,美國只得在同年緊急金援臺灣41,000,000美元,供商業採購之用。1952年美援輸入物資增加至89,000,000美元,政府的財政赤字問題由此逐漸獲得紓解,而從1945年戰後困擾國府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也才得到根本的解決。(註二十七)新臺幣則是自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開始發行,是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總計到1999年(民國八十八年)時,在國府有效統治區--臺澎、金、馬......等4地,總共發行140種鈔券。也是從這一年開始,中央銀行收回發行新臺幣的委託權,也就是說,新臺幣上所印的發行機構,改由中央銀行署名。而原本委由臺灣銀行署名發行的新臺幣舊鈔,自當年7月2日起,將停止流通使用,持有舊鈔者可於當年6月30日前至臺銀全省各分行兌換等值的新版券幣。

日據時期之臺灣銀行壹元券。(圖片來自圖片百科網)
日據時期之臺灣銀行壹元券。(圖片來自圖片百科網)
日據時期之臺灣銀行百元券。(圖片來自資料來自圖片百科網)
日據時期之臺灣銀行百元券。(圖片來自資料來自圖片百科網)
昭和甲券。(圖片來自財政部史料陳列室)
昭和甲券。(圖片來自財政部史料陳列室)
俗稱「青仔欉」的昭和甲券——舊臺幣壹百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俗稱「青仔欉」的昭和甲券——舊臺幣壹百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舊臺幣壹百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舊臺幣壹百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舊臺幣壹萬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舊臺幣壹萬元。(『五南書局』莊銘國著作之《典藏鈔票異數》)
臺灣光復初期臺北市躉售物價指數變動情況。(作者提供)
臺灣光復初期臺北市躉售物價指數變動情況。(作者提供)

P.S.:臺灣最早的銀行可以追溯至──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9月,大阪中立銀行於基隆設立的「出張所(臨時機構)」(5月日軍於基隆登陸)。隔年(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3月,改稱「日本中立銀行」。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1月,「中立銀行」與「三十四銀行」合併,改稱「三十四銀行」。1933年12月9日,「三十四銀行」又與日本山口、鴻池兩銀行合併,改稱「三和銀行」,總行位於臺北,「三和銀行」的營運一直維持到臺灣光復,之後臺灣分行被併入「臺灣銀行內」。「三和銀行」在日本投降後仍繼續營運,直至2002年和「東海銀行」合併,成為「UFJ銀行(United Financial of Japan/日本金融聯合)」。

附註:

(註一)參見──李為楨:《惡性通貨膨脹》(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837/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

(註二)任治平、汪士淳、陳穎:《這一生:我的父親任顯群》(寶瓶文化),p166。

(註三)參見──教育大市集:《臺灣銀行的成立》(https://market.cloud.edu.tw/resources/web/1658347)。

(註四)參見──

(Ⅰ)中文《維基百科》之【臺灣銀行總行大廈】(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銀行總行大廈)。

(Ⅱ)《中央銀行》之【券幣數位博物館】(https://museum.cbc.gov.tw/web/zh-tw/history/develop/japan)。

(註五)參見── 文獻會:《日據下之臺政第一冊》(臺北市政府文獻委員會出版),p142。

(註六)參見--陳柔縉:《囍事臺灣》(東觀國際),p212~217。

(註七)參見──翁嘉禧:《戰後初期臺灣經濟與二二八事件》(中山大學),p69。

另外在紀錄上這批臺灣銀行券「百圓現地刷」(香蕉叢),依紙質不同又可詳分為「香蕉(葉)纖維紙」、「甘蔗纖維紙(臺灣俗稱:蔗蒲仔板)」及 「香蕉(葉)纖維紙和甘蔗纖維紙混合使用」這三種。 

(註八)日本「勸業銀行」是在1897年(日明治三十年)所成立的日本本土銀行,而「勸業」兩字,日文就是「提倡實業,獎勵產業」之意。1923年(日大正十二年)正式在臺灣臺北開設第一家分店,以提供農業開墾、灌溉、水利開發之長期融資為主要業務,是當時唯一辦理不動產及拓殖金融的銀行。最初在臺之業務均委由臺灣銀行代辦,隨著業務拓展,1933年(日昭和八年)和1937年(日昭和十二年)分別在臺北及臺南興建大型銀行廳舍。臺灣光復後,政府在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9月1日,將勸業銀行位於臺灣的5個分行改組成為──「臺灣土地銀行(Land Bank of Taiwan,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組後的臺灣土地銀行仍然繼續肩負調整農業金融之責,扮演全國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的上層銀行。1998年(民國八十七年)精省後,臺灣土地銀行由省營行庫轉為財政部所管的國營事業。

原本勸業銀行設於臺北市的銀行舊址──位於國立臺灣博物館斜對面的懷寧街與襄陽路交界處,這棟建於1933年的宏偉洋風建築,在1991年(民國八十年)5月24日被內政部列為三級古蹟(今臺北市定古蹟),目前已經改為「臺博館土銀展示館」。相同地,勸業銀行設於臺南的支店,也早被臺南市政府列為市定古蹟。這兩棟建築物的風格頗為相近,皆採用厚重的西洋樣式,與當時日本人移植的希臘與羅馬樣式不同,反而充滿古代中美洲馬雅建築風味,被成為是──典型的折衷現代主義建築。

日本勸業銀行曾在1958年重回臺北開設分行,目前在臺灣有三個分行,但是已經改名為──瑞穗實業銀行(Mizuho Corporate Bank),瑞穗實業銀行是在2002年整併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及日本興業銀行而成立的新銀行。

參見──中文《維基百科》之【日本勸業銀行】(https://zh.wikipedia.org/wiki/日本勸業銀行)。

(註九)參見──袁穎生:《光復前後的臺灣經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聯經出版社),p49。

(註十)參見──袁穎生:《光復前後的臺灣經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聯經出版社),p49~51、p363。

(註十一)日據(治)末期由於(侵略)戰爭擴大,隨著軍事負擔與南洋的開發,需款孔急。為了籌措財源,只好增加稅收大量發行公債,鼓勵儲蓄並增加貨幣發行量。戰爭末期,臺灣銀行的貸款額呈現快速增加,其存款額平均只勉強達到貸款數的三分之一,此使得貸款須依賴發行鈔票。

參見──翁嘉禧:《戰後初期臺灣經濟與二二八事件》(中山大學),p83。

(註十二)資料顯示,在1945年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的10月底時,在臺灣銀行所存舊檔《發行保證準備卷》第一宗中,查悉有稱為「大判」、「小判」的日本早期所鑄金幣944枚,亦即所謂「日本古金」;將此等古今用為發行的現金準備,係以其所含純金成分計算,原資料有誤列……經更正後實際數額折合165.1786臺兩,尚不及1,652錢,平均每枚古錢的含金量僅有1.74錢,並非甚高。

參見──袁穎生:《臺灣光復前貨幣史述》(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聯經出版社),p380。

(註十三)……根據資料顯示,到1940年底,日本國債在臺灣的銷售總金額已高達211,522,000元,而1944年底總計1,617,079,000元的儲蓄額,又有半數以上轉購日本國債。如此龐大的公債比例,已引有刺激增發通貨的壓力……到1945年接收臺灣銀行時,日方已積欠該年之發行準備金──2,943,949,321,使臺灣在光復之初即缺乏足夠的發行準備。

參見──劉士永:《光復初期臺灣經濟政策的檢討》(稻鄉),p189~190。

(註十三)實際上這架由美國麥克阿瑟司令部核可、負責運鈔的水上飛機,是在當天上午6時由橫濱起飛的,因飛行速度不快竟歷經10小時航程,才在下午4時安全降落臺灣北部的淡水水上機場。

(註十四)以當時臺灣銀行為例,日本在決定無條件投降時,便立即研擬發給行員退職金與慰問金。當時計畫發給日本籍行員(不論男女)--30,000元、臺灣籍男性行員--20,000元、臺灣籍女性行員--15,000元、雇員與工員均為--10,000元。但實際可查的資料顯示,到1945年9月底之前,實際只發給459位日本籍行員,總共約700多萬元,不過推估發給的金額應遠遠超過此數!另外日本在臺的企業,也趁此混亂之際,濫發所謂的退職金,小小的臺灣一下子湧入這麼多的金錢,通貨膨脹勢不可免。

(註十五)參見--汪彝定:《走過關鍵年代~汪彝定回憶錄》(商周出版),p37。

(註十六)參見──李為楨:《惡性通貨膨脹》(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837/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

(註十七)林桶法教授估計,外省人(公務人員及一般民眾與軍隊人數),到1953年大約各60萬人,合計約120餘萬人,1953年臺灣人口總數800餘萬人,外省人占當時的人口1/7左右,大約14.89%。1960年之後由於軍隊入籍問題獲得解決,人口的統計較精準,但外省人人數占全臺灣人口的百分比出現極大的落差。因此1945~1953年來臺的外省人數120餘萬人應該是比較接近實際人數的統計數據。

參見──林桶法:《1949大撤退》(聯經出版公司),p329~336。

(註十八)參見──陳明通:《派系政治與臺灣政治變遷》(月旦出版社),p37。

(註十九)參見──薛化元:《舊臺幣4萬元兌換新臺幣1元的故事:戰後臺灣為何被捲入中國嚴重的通膨風暴?》(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2015.11.09)。

(註二十)參見──余森林:《舊臺幣(四萬元)換新臺幣(一元)對臺灣經濟的影響》。

(註二十一)參見--裴斐、韋慕庭(吳修垣譯):《從上海市長到「臺灣省主席」(1946~1953年):吳國楨口述回憶》上海人民出版社),p121。

(註二十二)參見──余森林:《舊臺幣(四萬元)換新臺幣(一元)對臺灣經濟的影響》。

(註二十三)參見──《鈔票演變大不同~四萬臺幣換一元》(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Images/55/search.html)(檔案樂活情報/No.55)。

(註二十四)參見--

(Ⅰ)裴斐、韋慕庭(吳修垣譯):《從上海市長到「臺灣省主席」(1946~1953年):吳國楨口述回憶》上海人民出版社),p145。

(Ⅱ)任治平、汪士淳、陳穎:《這一生:我的父親任顯群》(寶瓶文化),p162。

當年(1950年/民國三十九年)政府規劃的軍費支出總額高達8,890萬元。

參見--任治平、汪士淳、陳穎:《這一生:我的父親任顯群》(寶瓶文化),p164。

(註二十五)參見──余森林:《舊臺幣(四萬元)換新臺幣(一元)對臺灣經濟的影響》。

(註二十六)臺灣物價是在1952年5月起,開始逐漸穩定下來,擺脫了惡性膨脹的陰霾,臺灣的經濟至此已獲得穩定,生產與貿易俱已逐漸恢復,接近光復前的最高水平。

參見──张海鹏、李细珠:《臺灣歷史研究(第3輯)/第3期》(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p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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