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四個月,蔡政府對台大校長人事案堅不鬆手,「卡管」急轉為「拔管」,爭議非但沒有緩和跡象,學界反彈之聲更烈,繼蔡英文總統雲淡風清一句,「尊重教育部吧」,行政院長賴清德說了重話,「『社會』不接受任何一個人躲在大學自主的護身符後面,迴避自己的責任。」他認為教育部准駁台大校長聘任,可供「社會」公評,希望「社會」理性看待。
拔管要社會公評,看到社會批評了嗎?
賴清德左一句「社會」右一句「社會」,很難理解在他口中、心中的「社會」究竟是什麼「社會」?不接受大學自主護身符的「社會」、和公評(支持及反對)教育部決定的「社會」、乃至他期望「應該」理性看待(接受)教育部決定「社會」到底是不是一個社會?
當他暗示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躲在大學自主護身符」後面的同時,卻用了一個「社會」這樣的泛稱,迴避蔡政府其實違背了「依法行政」的責任和義務,身為最高行政首長,他端出「社會」這個防護盾,把自己擺在「社會」之後,彷彿「社會」是站在他這一邊;情境猶似他在台南市長任內,為抵制議長李全教,創下二百三十四天不進議會的紀錄,而被監察院彈劾,當時他的說法是監察院「違法擴權,社會自有公評」,李全教即使涉入賄選案,與民選市長是否應該尊重民意監督機制,自是兩碼子事,但是,賴清德成功的混為一談,當然,儘管「社會」對賄選深惡痛絕,但對市長不尊重議會卻也顯然未盡支持,包括民進黨人,最終,他藉著台南市登革熱大爆發重回議會。
賴清德或許自豪於「咬定青山不鬆口」的執拗,在拒進議會案如此,在「拔管案」亦復如是,橫豎民進黨(教育部)決定就咬死到底,摧毀台大在所不惜。不過,台大不是台南市議會,管中閔不是李全教,賴清德別搞錯了!
管中閔不是李全教,賴清德站不上道德高點
一、管中閔是被推荐人、被動參選,既沒拉票也無動員,請頓飯都沒有遑論賄選,能當選都是跌破眼鏡的意外,在道德和社會觀感上,賴清德並沒有站在更高的位子。
二、教育部有沒有准駁權呢?根據大學法第九條明定,公定公立大學校長依遴選程序選出後,由教育部「聘任之」;私立大學校長則經董事會遴選後,「報教育部核准聘任之」;公私有別在「核准」,換言之,國立大學遴選產生,教育部就是聘任,沒多的事了,為什麼私立還要教育部「核准」?因為擔心私校治理有弊;此外,國立大學遴選教育部全程參與,以台大為例,教育部的遴選委員代表就佔了三席!如果賴清德因為曾任立委年資淺,回去查查立法院公報,前教育部長杜正勝與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的詢答非常清楚,教育部對大學遴選「完全尊重」,這就是大學法的「立(修)意旨」!如果遴選有問題,賴清德該先查辦三位官派遴選委員怠忽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