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於今日舉行,包括軍人年金改革在內,空汙法、公司法到國家語言發展法,民進黨蔡政府排了十七個「重要法案」,這些法案到底多重要?或許見仁見智,但有兩個法案一個議題大概屬於極重要但相對少人關切,因為法條所涉人數不過屈屈數十人,但法條通過後會造成的法治與法制發展,卻可能比絕大多數人想像都來得大。這個重要「修法」就是去年國是會議即已提出的最高法院(終審)法官遴選任命方式的變更,將現行遴選方式改變後呈請總統任命,換言之,除院長本來就是特任官之外,終審法官即從簡任官搖身成為「特任官」,同時,遴選委員會增加兩名立委代表。
這個法官遴選任命的改變,在去年總統召開國是會議的時候,即引起軒然大波,尤其是分組提案時,終審法官不但由總統任命,甚至是由司法院遴選加倍名額後,呈總統圈選任命,形同總統擴權到理當獨立於政治的司法領域,在一片罵聲之後,司法院改弦易轍,把「遴選加倍名額」取消,足額遴選送總統任命,換言之,總統任命從實質改為形式。為了這個提案,蔡英文總統在主持結論會議時,還特別表決兩次,問了一句,「你們搞什麼?」在確定修改總統實質任命為形式的文字後,她還補了一句玩笑話,「我被推翻了。」簡單講,如果蔡英文根本無意於終審法官的最後人事權,司法院硬提此案,到底是為了拍總統的馬屁?還是最高法院法官「需要」這個「人生職銜上的光榮(總統任命)」?
哪兩位立委能代表立法院遴選終審法院?
由於此議在國是會議時仁智之見差距甚大,即使做成「建議」,一般也不認為司法院會強行推動,顯然社會對司法院的「意志」輕忽了,在正式提出修法案前,司法院也舉行公聽會,包括主管官制官規的考試院代表都提出不同意見,不過,「奉反對意見為圭臬」彷彿成了民進黨蔡政府的流行病,但凡有期期以為不可的意見,就非要執行到底,司法院亦復如是,這個修法案依舊推出,並排進臨時會法案之中,可以想見,以民進黨國會壓倒性多數,以及一般民眾對司法的疏離,法案要通過可謂輕而易舉,正因為如此,不能再一次警醒其後果。
首先,實務上,最高法院有七十八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有二十一位法官,修法後,將分別大減為十四人、七人,先不論會不會有積案成災的運作困難,司法院是想好配套準備「下放」七十八位法官了嗎?而遴選程序,現行以學者專家與法界(包括法學、律師、檢察官、法官乃至社會公正人士)為主,基本上,是以司法專業主導人事,除了法官有不可能看不到的巨大爭議,社會輿論並不挑戰司法專業與其公信力;一旦改變遴選程序,增加兩位立委代表,非常自然的問題是:立委平等行使職權,誰能「代表」立法院?而立法院又該如何選出這兩位代表?是立法院正副院長代表?還是司法委員會召委代表?或者全體委員互選?莫怪此議一出,網民隨即嘲諷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兩位「司法喬王」,最適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