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來説,過去的實績是其未來表現的一個重要指標,因此也是政府公部門在招標時考慮的因素之一。如果一個企業在沒有相關領域與規模的經驗,將會因爲不符資格而無法參與競標。
但是,民進黨政府卻在2017年將總價超過4800億元臺幣的潛艦合約,授予過去在此領域完全沒有實績表現的台船公司。雖然支持者會説,國防工業不能與一般產業相提並論,但世界上許多國家能自己研製戰機,但是能獨立設計潛艦的國家卻屈指可數。台灣在並未具有設計與製造柴電潛艦經驗的外國政府支持,且得到國外大廠明確技術移轉的承諾,就貿然進行投資,其風險可説高到無法想像。
「潛艦國造」每艘造價是同級潛艦兩倍
由於台灣完全沒有任何潛艦次系統的設計與製造經驗,因此每艘柴電潛艦的單價超過其它國家同級潛艦的兩倍,更與美海軍維吉尼亞級核動力攻擊潛艦單價相差不遠。
更糟糕的是,台船的系統工程(systems engineering)有待落實,所評估的「技術就緒指數」(TRL)亦不可靠。例如台船設計製造的玉山號萬噸船塢運輸艦,號稱有「匿蹤設計」,卻處處有商船特徵,商規軍用的外行設計錯誤嚴重,戰時功能堪慮。
而國防部也從未對潛艦案,執行「獨立驗證和確認(IV&V)」以降低技術風險,執政黨更以機密爲由抗拒第三方監督,成爲不折不扣的「黑盒子」。
更何況,潛艦下水並不是完工,而是更大挑戰的開始。澳洲的柯林斯級潛艦,當年風光下水後,才發現焊接工法錯誤,主機大軸、槳葉設計不良。台灣以為潛艦下水就是大功告成,是很大的誤解。
解放軍可能也因此認為台灣的「潛艦國造」風險極高,成功可能性微乎其微,難怪北京並未像以往高分貝抗議其它國家對台軍售一樣,阻擾外國公司技術支援。他們似乎樂見台灣浪費寶貴的國防預算,在「潛艦國造」的無底洞內。
不需彌補潛艦差距
主張「潛艦國造」的人,或説台灣和中國的潛艦數量之間存在巨大差距。但即使台灣可讓8艘新潛艦下水服役,台灣與中國間的潛艦差距也無法彌補。
與美國海軍的 66 艘潛艦相比,解放軍海軍在2030年前預計將有 76 艘各種類型的潛艦。這是他們對美軍「反介入和區域拒止(A2/AD)」戰略的一環。據報導,解放軍的新型柴電潛艦 039C/D 非常安靜,可對水面艦造成重大威脅。
在2005年,瑞典哥特蘭級潛艦對當時新服役的美國雷根號航母戰鬥群,進行一系列模擬攻擊。哥特蘭級是世界上第一艘配備斯特林發動機絕氣推進系統(AIP)的潛艦,該系統使傳統柴電潛艦能持續數周在水下潛航,不需上浮換氣避免被發現。在該演習中,哥特蘭號運用至今仍極度保密的戰術,多次發動模擬攻擊,而美海軍反潛武力卻從未發現該潛艦。這表明先進的柴電潛艦可以嚴重威脅高價值的水面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