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委、黨主席陳椒華續追《鏡電視》ㄧ案,今(4)日再指去年《鏡電視》接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外部審查委員的審查程序不順利,當晚《鏡週刊》社長、鏡電視大股東裴偉就以LINE告知大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陳椒華要求NCC必須說明,裴偉當時如何得知沒投票、陳依玫「鬧場」?「NCC內部誰違法洩密給裴偉?NCC是否進行徹查、移送檢調偵辦?」
今上午,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在立院院會質詢時,問行政院長蘇貞昌鏡電視一事。蘇貞昌回應,他清楚明白表示,此事府、院絕對沒有干預NCC獨立運作;至於(先前陳椒華在院會播放的)錄音,不知有錄音、也不知其談話內容,他也從沒干預,總統蔡英文也沒跟他講過。
蘇貞昌並進一步表示,府院已表示態度,股東之間的糾紛,沒有說去查誰講什麼話,既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依法進行。對於被錄音內容被指變造,當事人(裴偉)也說是自己膨風,「這件事情非常清楚」。
陳椒華今上午在記者會上質疑,裴偉說法一變再變,從一開始嗆聲錄音是偽造剪接,到後來接受廣播專訪稱自己「膨風」。「去年7月16日傳訊息給大股東的內容也是寫過頭嗎?裴偉你到底向『府』、『院』的什麼人『抱怨』?又要誰『給NCC壓力』?」陳椒華強調,很遺憾裴偉又神隱、躲起來不回應,所以今天再召開記者會,還原當日訊息更完整的內容。
陳椒華表示,經查證,NCC確實在2021年7月16日召開「申設換照諮詢會議」;鏡電視當日確實有參與諮詢會議訪談、補充說明訪談議題。她強調,裴偉傳訊給大股東的內容,可知裴偉知悉當天「申設換照諮詢會議」開會沒有投票的狀況,也知悉陳依玫鬧場。
不過陳椒華也問,依照NCC《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12條規定,「諮詢會議之審查資料、會議討論事項或其他依法應保守秘密之事項,諮詢委員及其他參與會議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