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控主張「官員說謊無罪」 林志潔還原發言:立委應精進法律素養

2024-04-1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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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0日召開「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公聽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出席發言。(蔡親傑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0日召開「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公聽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出席發言。(蔡親傑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預定15日排審國會改革法案,近期一連數日召開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提供建言,但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日前於公聽會中的發言,卻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牛煦庭控訴是主張「官員說謊權」,讓官員「說謊無罪、調查無理」。對此,林志潔今(10)日接受《風傳媒》訪問時澄清,自己的發言跟官員說謊完全沒有關聯,當天也完全沒有討論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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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3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公聽會提及,美國雖有藐視國會罪,但美國所有接受訊問的人本身就是證人身分,而我國連被告都尚有保持緘默的權利,甚至可以說謊,但在野黨提出的藐視國會罪構成要件,卻連保持緘默或說謊的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的基本權利,「也許我們應該先從藐視司法罪先開始。」

不過,羅智強昨日偕同牛煦庭召開記者會批評,林志潔聲稱要確保官員的說謊權,講的正是民進黨的真心話,林志潔的言論非常令人可議且不恰當,無疑是錯誤引用「被告不自證己罪,不另處罰」來形容官員,但這並不代表被告有說謊的權利,而角色定位也根本不對,且官員來作證當然是不能說謊。

20240409-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右)、牛煦庭(左)9日召開「國會調查權變國會說謊權!掩護官員說謊,綠委揮劍自宮」記者會。(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右)、牛煦庭(左)9日召開「國會調查權變國會說謊權!掩護官員說謊,綠委揮劍自宮」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對此,林志潔今日上午再度出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並在會前接受《風傳媒》訪問時表示,自己8日就已開過記者會澄清,對國民黨立委昨日再開記者會感到震驚,儘管立委在國會內享言論免責權,若特定立委誹謗他人目前看來似乎也沒辦法,但離開議場以外的言行仍須負責,她在公聽會中的發言全程直播、有錄音錄影,可供各界查證。

指發言與官員說謊無關 林志潔:藍委開記者會誣指

林志潔指出,她當天開宗明義就講自己討論的是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適不適合擴大到私人跟私部門企業,自己的立場非常清楚,且她也提及若與刑事訴訟程序比對,若被告在《刑事訴訟法》都享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也不會因為說謊就被科處「藐視司法罪」,倘若國會調查權要擴及到私部門或私人,且不配合就要科處藐視國會罪,連緘默或說謊都有可能入罪,這就相當不合裡。

「我不曉得這樣一個這麼清楚的解釋,為什麼會被引伸或是移花接木。」林志潔不解道,自己從頭到尾都未有「官員可以說謊」的說法,發言主軸也和官員備詢毫無關聯,「我希望立法委員第一要精進自己的法律素養,第二在這一次國會改革法案中,調查的擴大範圍到私人,處以私人藐視國會罪,我認為非常不妥當,這跟官員說不說謊完全沒有關聯,當天也完全沒有討論到這個問題。」

而後,在今日公聽會正式開始後,首位發言的林志潔,在11分鐘的發言中,再以3分鐘澄清上周在公聽會的發言,稱沒想到自己的陳述,會被藍委接二連三的開記者會誣指、攻擊,「幸好目前科技設備發達,所以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不然的話真的是百口莫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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