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票是日本軍用手票的簡稱,前身可追溯到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時的軍用切符。當時日軍在海戰之後已經佔領遼東部分地區,並準備侵略華北地區,由於中、朝、日三國通貨制度與計價單位不一,陸戰擴大導致日本必須從本土搬運銀兩來支付軍費。為了維持日本的金融與財政穩定,大藏省遵內閣決議在日軍佔領地區發行代幣,用以支付軍費。根據大陸學者整理日方明治時期財政史料,當時甲午戰爭日方軍費總額高達5000萬日圓,但當時日方銀行體系儲備金總共約9000萬日圓,可見軍票作為一項武器,作用很大。隨後在1905年日俄戰爭、1914年日軍對德宣戰侵佔青島、1917年打擊蘇聯進軍西伯利亞、以及侵華戰爭、太平洋戰爭時期,軍票都是日本重要的貨幣戰武器,而由於日本財團受特許介入軍票兌換與回收,軍票又成為日本軍國主義者對外經濟擴張的有力工具。
1937年盧溝橋事變之後,日本大藏省說明軍票的發行目的不包含派遣軍軍人與均屬的俸給,但隨著侵華戰事的擴大,軍費支出大幅上升,原本透過日本銀行券與朝鮮銀行券支付的軍俸也允許以軍票支付。軍票的信用,取決於日軍的最終勝利,一旦大東亞共榮圈真正成立,這些代用通貨自然會被將來憑藉日本統治正當性所發行的某種硬通貨替換。隨著日軍在華佔領區的擴張與個別傀儡政權的扶植,日本政府開始擴大軍票在華中、華南與華北地區的流通,以宣示大日本帝國對佔領區的經濟國威。據統計,日本侵華戰爭時總共發行過甲、乙、丙、丁、戊、戌六種票號、23個面額的軍票,總發行金額高達7億日圓。侵華日軍需要用如此大量的軍票的主因,一是因為中國領土廣大,各地金融制度與貨幣使用習慣即使在廢兩改元推行法幣後仍然差異巨大,需要因地制宜。二是因為日軍侵華軍事行動是逐步推進,軍費增加是配合不同階段的軍事目標。三是日本對各個在華傀儡政權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除了「滿洲國」之外,自1935年到1939年間,中華大地上由北向南,依次出現了「蒙古聯合自治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及「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4個傀儡政權。不同的傀儡政權與佔領區內使用不同的軍票或傀儡貨幣(例如南京汪政權的「中儲券」)讓日軍破獲中國的金融秩序,有利於日軍控制傀儡政權。
康乃爾大學政治學教授Jonathan Kirshner在其名著《貨幣與強制:國際貨幣權力的政治經濟學》中特別在獨立章節中討論1935年到1941年日本對中國進行貨幣戰的諸般手段。中國傳統上採用白銀本位又允許各種紙幣與銅錢流通所導致的幣制混亂,在民國成立後更形嚴重。中國是銀的大消費國,但本身卻不產銀,美國卻是世界產銀大國。1934年, 美國出於籠絡本國白銀生產州議員的政治考量,推出《購銀法案》,造成國際白銀價格上漲,鼓勵民眾拋紙幣,換白銀,再換成黃金。白銀外流造成通貨緊縮,以及藉由改革幣制樹立中央金融威信,是國民政府推動「廢兩改元」與法幣的遠因。法幣推出當時,中美之間曾就中方出售白銀予美方,換取外匯以穩定法幣市面的數次協議,亦有透過以中國特產、造艦軍需品桐油為擔保的借款,以及成立世界貿易公司等繞過美國中立法案的白手套以直接向美國各州的物資生產商直接購料的種種特殊安排,是為二戰史上中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在此期間,日本數次透過日資銀行突襲中國的外匯基金,意圖打壓法幣匯價,造成國際市場對中方信心不足的印象。除此之外,日軍還利用軍票及各種在華傀儡貨幣在佔領區吸收法幣,一方面劫掠財富,一方面打擊國民政府的統治威信。這些傀儡貨幣後來對法幣的貶值幅度,都在40%-50%之譜。1939年美國國務院與財政部的研究備忘錄指出,日本實施軍事與經濟征服的戰略思考是:針對目標國發動戰爭實現軍事佔領,設立傀儡政權,挟軍力強制發行傀儡貨幣排擠佔領地區既有貨幣,再將傀儡貨幣與日圓獲日本銀行票券掛鉤,以遂行金融控制與經濟掠奪。由於日本會對佔領區實施近屋口管制,此一貨幣戰行動方案基本上可以對佔領區實現完全金融與貿易封鎖。在對日抗戰中,日本對中國的完全封鎖並未實現,除了法幣的生命力與中國人民的抵抗意志外,美國為保護中國而進行的種種貨幣操控策略,亦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