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律師節晚宴,你領取20年資深律師獎牌,我們全家盛裝分享你的榮耀,輪流捧著超大束鮮花,掩不住我們的笑容與驕傲。那段時間,你正在進修社工相關學分,白天上班晚上上課週末也上課,難得那晚有了幾小時的空檔;今年五月起,你在20多年職業生涯首次申請留職停薪,是為了到社福機構實習,希望取得報考社工師的資格。八月底結束在兩個團體的實習,回到任職多年的法扶。現在,有一個新的大的決定,就是準備自己開業了,希望一方面繼續用法律服務弱勢,另一方面希望工作節奏更有彈性、可以準備社工師考試,也把更多時間留給家人。
我其實不明白,你律師做得好好的,喜歡也非常投入這份專業的助人工作,雖然基金會和每個職場一樣,難免有時候有一些難以言喻的眉眉角角,讓人覺得氣餒、挫折、忍不住掉眼淚或者發牢騷!但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課持續了兩年,外加實習400小時,還不包括接洽實習機構、討論實習計畫等等,這一切精力,就為了考社工師?
即使我知道,當律師以來,你的每一個個案幾乎都是弱勢,都需要社工師。不過還是不明白你的想法,但是也沒關係,百分之百支持你。社工師和律師,都是你從年輕時就有的夢想!考大學時,你的志願就只填了社工和法律這兩個科系。如果有機會是律師也是社工師,相信不只是有了兩張證照,而會讓你在助人工作,運用跨領域的專業,更多同理、更有溫度。
你生平第一次出國,是不到四歲時媽媽帶著你到印尼,探視在這個千島之國某個偏遠小島當外勞的父親,並且在那兒住了幾個月,而父親在幾十年前需要獨自一人遠渡重洋到國外當移工,是因為我們極度貪窮的家庭環境。而我20多年前因為到雅加達採訪認識一位印尼外交官,相識短短幾天他向我求婚、後來因為種種關係,或許就是緣份不夠,終究沒能一起走進婚姻。因為我們姐妹各自擁有的獨特經驗,印尼,總放在我們各自心頭一處特別的角落。
兩年前某一天,你突然問,「ㄐㄧㄝˊ,(對,你都這麼叫,二聲,不是三聲。)你和那個印尼外交官還有聯絡嗎?」為什麼問起這件陳年舊事?原來,一位你曾經陪伴的、已經離開台灣返鄉的印尼媽媽,在一次強震後失聯,你很擔心、卻有點天真,想請印尼外交部幫忙找人。而我也有些傻氣,竟然認真找到那位多年不曾聯絡的印尼外交官的email ,寫信給他,沒有意外,沒接到回信啊。幸好幾天後,你和印尼媽媽聯絡上了。
這位印尼媽媽,你稱她為「沒有影子的人」。她曾經是所謂的失聯黑工,和台灣男子生下的小孩,竟然還得透過訴訟建立法律上的母子關係,而明明就是血緣上的母子!「因為有DNA鑑定證明確實有血緣關係,獲得勝訴結果雖在意料之中,但如何讓她可以取得在台灣的合法身分,才是重大的挑戰」,你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