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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觀點:請以公投決定是否持續運轉現有核電廠

2020-04-2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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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建後積極趕工的龍門電廠。(王伯輝提供)

復建後積極趕工的龍門電廠。(王伯輝提供)

民進黨政府能源政策是於民國114年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年發電量的配比為再生能源20%,燃煤30%,燃氣50%。經濟部能源局的電力規劃,先不論實質內容,從數字來看已經荒腔走板到胡說八道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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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第 91 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國家整體電力資源供需狀況、電力建設進度及節能減碳期程,提出年報告並公開。」這也是能源局年度公布「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的法律依據。依過去的版本,108年公布的是「107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107年公布的是106年的。目前還找不到今年該公布的108年報告,只能從去年與前年公布的報告看看能源局是如何不負責任的蒙騙長官與誤導民眾。

貿然非核,電力供需失衡。中國與美國的貿易大戰,部分大陸臺商選擇返鄉發展,對於電力與能源勢必有更大的需求,我們來比較一下經濟部能源局108年公佈與107年公佈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從發電量的角度來看看政府是如何因應臺商回流的。

首先政府修正了用電年均成長率,由原先不切實際的0.49%,修正為1.98%。114年的發電量由2774億度增加了13%,成為3132億度,增加了358億度。我們再看看這些電力是從哪兒來的。再生能源供電增加 71億度、燃氣增加226億度、燃煤增加53億度、其他增加8億度!看來功德圓滿。

可是再詳細比較一下兩個規劃案的數字;114年的前一年,113年,兩個規劃案的燃煤發電量即增加了358億度電。神奇的是,108年公佈的規劃案,114年的燃煤發電量較113年驟減315億度,燃氣發電量驟增328億度,很明顯的這項改變完全是先射箭,再畫靶。再來看看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即使一切如民進黨的規畫完成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所有的風機與太陽能板發電都達到極限,114年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為498億度,距20%再生能源的夢幻值還差129億度,這些發電量勢必將由水力發電提供,107年的水力發電量為44.4億度,在無法增加水利機組的情況下,水力發電量要增加近3倍!有可能嗎?從108年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看來,政府是以不切實際的數字欺騙民眾,讓民眾相信民進黨可以達成燃煤30%,燃氣50%,再生能源20%的承諾。比較一下兩個規劃案,為了提供臺商回流所需的電力,109年~113年五年燃煤發電共增加1,205億度,估計增加燃煤用量約4,700萬公噸!弄了半天,原來政府是打算用臺灣人民的肺來營造歡迎臺商歸國的環境。

20200120-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電環評承諾的燃煤機組備用條件AQI100以上,空品亮橘燈時不運轉仍恐將殺人?!」記者會,理事長葉光芃發言。(盧逸峰攝)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電環評承諾的燃煤機組備用條件AQI100以上,空品亮橘燈時不運轉仍恐將殺人?!」記者會。(盧逸峰攝)

電力系統過度依賴天然氣。能源局估算114年需要進口天然氣2354萬公噸。臺灣目前只有2個天然氣接收站,每年營運總量為1600萬公噸。108年~111年設施使用率由96%升高到103%,沒有任何的餘裕,設施故障或氣候異常,就會斷氣,等同於限電。112年後要靠臺中第二接收站擴建與觀塘第三接收站完工,才能供應所需的天然氣;112~114年要完成的設施容量為1,300萬公噸,若工期延誤,蓋好的天然氣電廠只能當擺飾品。天然氣運輸船的容量在14萬立方米與26萬立方米間。114年起,每年要201~374船次的天然氣運輸船靠港,才能夠提供臺灣所需的電力。請問這樣的電力系統可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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