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刪Q是報復性罷免!蘇偉碩舉27年前「綠委申請釋憲文」反駁

2021-10-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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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蘇偉碩聲稱陳柏惟罷免案並非「報復性罷免」,並舉出釋字401號解釋佐證。(蔡親傑攝)

醫師蘇偉碩聲稱陳柏惟罷免案並非「報復性罷免」,並舉出釋字401號解釋佐證。(蔡親傑攝)

罷免立委陳柏惟投票將於23日在台中2選區舉行,因為反萊豬進口立場而槓上陳柏惟的精神科醫師蘇偉碩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輿論現在要導向這是「報復性罷免」或統獨爭議,但蘇偉碩舉出民國85年的釋字401號解釋,稱立委言行和表決均可作為罷免理由,且當年聲請釋憲的民進黨立委,就有現在的黨團總召柯建銘、駐日代表謝長廷、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以及前總統陳水扁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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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也提到,今年5月5日,陳柏惟在直播稱,基於「敬老尊賢」立場,建議由基進黨主席陳奕齊自己去「處理」往日摯友蘇偉碩;8月29日又在直播上稱,「若有人要用公投,不要讓我們打疫苗,你就要小心喔,那個人那會下地獄」,蘇偉碩表示,此言論公然汙辱提案公投撤銷高端疫苗EUA的自己和王文心博士,蘇表示,這樣的立委言行,自然也可以是合法的罷免理由。蘇也表示,對於陳柏惟公然恐嚇和汙辱的言行,不排除提告。

蘇回顧,民國83年,立法院有人提出《選罷法》第69條修正案,想以憲法保障言論免責權的規定,禁止以立委在國會言論和表決立場作為罷免理由。當時在立法院,以綠營立委廖大林等人,提出聲請大法官解釋;到了民國85年,大法官會議公布釋字第401號解釋,明確指出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的一種,立委因行使職權所為言論及表決,自應對其原選舉區之選舉人負政治上責任。同時,原選舉區選舉人,得以立委言論及表決不當為理由依法罷免之。

蘇對比,據中選會公告的罷免理由書,提議人楊文元提出的罷免陳柏惟理由,包含陳柏惟「承諾當選後農曆春節中火一天政見跳票」、「選區內部份服務處,比外縣市服務處還晚成立」、「投票通過開放萊劑豬肉進口」、「公開節目表示支持娛樂性大麻階段性開放」、「立院總質詢時表示可開放香港抗爭者來台從軍」、「在個人粉專貼出今日行程:打手槍打到住院」、「立院表決時追打身材瘦弱的女立委吳怡玎」、「立院萊豬攻防戰中偷襲60幾歲立委鄭天財」、「公開影射立委林為洲是雜碎」等,均是對陳柏惟的言行、表決不當作為罷免理由,自然合法合憲。

20211018-蘇偉碩醫師召開「陳水扁、謝長廷、柯建銘、李進勇認定罷免陳柏惟合法合憲?」記者會。(蔡親傑攝)
醫師蘇偉碩認為罷免陳柏惟提出理由合法合憲。(蔡親傑攝)

另外,蘇也提到,陳柏惟10年前涉及賭博案,蘇舉出高雄地院101年度易字第934號判決書,第33頁明確記載,查「皇冠皇宮娛樂城」之6家電子遊戲場為登記有案之娛樂場所,其擺設電動機具與賭客決定輸鸁,且不論金額均可兌換等比例之現金,洵非暫時之娛樂至明。佐以證人即客人陳柏惟於警詢時證稱:查獲當天係把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台,先開分再押分把玩,連線就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當日已經輸1000元等語。

同時,判決書也提到,「賭客若以數枚代幣押注,竟有贏得數十倍至數百倍代幣之機會,其射倖性極高,且該電子遊戲場於客人把玩電動機具結束後,如有所得之代幣不能換取獎品,僅能將代幣帶回家下次再玩,或換取寄分卡後下次再玩,寄分卡可於日後該客人前去該電子遊戲場時,視作現金兌換代幣使用,顯具經濟價值,而客人再將寄分卡以相同比例兌換現金,亦非即時供娛樂消費之一般獎品可比,難謂供暫時娛樂之物,甚易使人受其中之射倖性所迷惑,耽於投機、僥倖、貪婪、怠惰之以運氣得喪財物行為,已構成賭博犯行。」

蘇偉碩認為,雖然10年前陳柏惟沒有被檢察官起訴,但法官已經在判決書中明確認定,陳柏惟把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台,且自己坦承已經輸了1000元,已經構成賭博犯行。蘇表示,陳就10年前的行為辯稱為「打電動」,還把整個電競界拖下水,甚至說出「湯姆熊也有賭博性電玩」等言論,自然也合乎憲法和選罷法規定的罷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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