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時發生的走路工事件,是高雄民主發展史上的一大污點,當時國民黨黃俊英陣營的後援會為於造勢時動員而發放走路工500元「津貼」,最終經法院判決違反選罷法定讞。但國民黨卻看不清事實、看不懂判決,一再惡意指涉此案為陳菊陣營所自導自演的奧步,但追根究底下,這根本就是國民黨的奧步!甚至今日還有背棄前鎮里民、轉往他區競選議員的陳姓國民黨中央委員恬不知恥地重提此案!
此案在雄檢偵結後,偵查內容顯示根本就不是陳菊陣營所為,而黃俊英、黃柏霖也被蒙在鼓裡,檢方認為全案肇因「黃俊英競選總部雲林縣後援會」擔心後援會在造勢時的動員人數不足,才委託動員;後雄檢將古嫌及協助其發放的蔡嫌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於二審時被判刑九個月及三年六個月定讞。
這些內容都經過法院的判決定讞、並字字據實地登載在判決書上,違反選罷法不僅是鐵一般的事實,更是高雄民主發展上難以抹滅的污點,但當時的陳菊競選團隊因死者為大、而司法程序也已完成,也不願重提往事。
不過,在黃俊英背後操作奧步的是國民黨;欠黃俊英及高雄人一個道歉?還是國民黨!一切的證據都顯示,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民進黨的奧步、根本就是國民黨的奧步!
可是我卻在這十二年來,不斷見證國民黨一再為了選舉、秀下限般地重翻此案,我要在此鄭重呼籲國民黨看清事實、深耕基層以爭取選民信任才是正道,一再重揭自身瘡疤不僅不會增加自己的選票,只會把自己推向崩盤的深淵。
*作者為民進黨高雄市前鎮、小港區議員參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