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全台電價調漲;而因為調漲電價,蔡政府被罵到爆。不過,其實這是蔡政府能源政策諸多作為中,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極少數作對的事。
漲電價,違反蔡英文承諾?
經濟部的電價費率審議會在3月16日決議,從4月1日起電價調漲3%,平均每度電調整為2.6253元;然而,為保障民生用戶與小商家權益,民生用電凍漲級距由330以下擴大為500度以下,照顧85%約1,055萬用戶不受影響。小商家1,500度以下不漲,82%約74萬用戶不受影響,受影響商家為17萬戶,主要為連鎖型商店。
蔡英文在選前面對外界質疑綠營能源政策會造成電價上漲時,曾經承諾「10年內電價不會大幅調漲」,因此這次漲價當然是罵聲不絕。
不過,這種罵法有點是「張飛打岳飛」,把兩碼事尬在一起。外界質疑綠營能源政策會讓電價大漲,是從綠電成本高、能源結構改變著眼,話並沒錯,但現在尚未發生。
而這次漲電價主要是原有結構中的燃料(包括煤與天然氣)價格大漲─雖然我們也可以說綠營能源政策,現在就已捨成本較低的核電不用,拚命增加成本高的天然氣,加上煤的價格也提升,才造成整體成本上揚,電價非漲不可;但即使還原到2年前的用電結構,國際燃料價格的上漲仍會讓電價必須調漲。
2年前電價降1成,今天漲價3%不為過
再回頭看,這次電價上漲實在也談不上什麼民眾負荷增加、生活更痛苦、企業成本大增等「災難」;因為2年前(2016年3月),在蔡政府上台前,馬政府才根據電價公式大降電價9.56%,讓平均用電330度的家戶可月省80元,工業用戶月省近40萬元。
當時大降電價還發生一段插曲,當時的蔡英文政策辦公室執行長、即將接任政務委員的張景森,直奔經濟部長辦公室,以「影響新政府能源政策為由」要求暫緩降價,甚至想要由綠委提案要求緩降電價。結果是經濟部用「依法行政」為由打回,連綠委都不認同,認為要求不降價「分明跟選票過不去嘛」,結果就是電價一口氣降了快1成。
小英是「財經專業」?少了前提承諾跳票不意外
這件事頗有意思,看得出來非常多事:
一、小英總統自認(或外界以為)其為「財經專業」,但那些真正混經濟的老狐狸們,在說出一行字的結論前,都有「一整頁」的前提、但書、假設等等;小英那句「10年內電價不會大幅調漲」其實是該有許多許多的前提、假設,否則跳票實屬必然。
二、綠營中有點專業了解者,顯然也知道其能源政策必然導致電價上漲,這應該算是「板上釘釘」的事;其實,這只是非常簡單的小學數學:拿掉占18%、發電成本每度1.86元的核電,改以每度發電成本6-8元的綠電替代,同時減少每度1.35元的煤電比重,增加每度2.14元的天然氣發電,成本不增才怪。至於新投資與其它折舊攤提更不在話下,外界說綠營能源政策必定讓電價上漲,算是有憑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