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姮燕觀點:阻礙印度移工來台,便宜了誰?

2024-06-1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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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處與印度台北協會正式簽署台灣印度移工合作備忘錄,確定開放印度移工,再次引發擔憂聲浪。(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處與印度台北協會正式簽署台灣印度移工合作備忘錄,確定開放印度移工,再次引發擔憂聲浪。(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灣引進外籍勞動力的困境,不是來自日本、韓國的薪資競爭力,因為台灣給移工的薪資與福利不輸日韓,提供的健保、福利更勝他國。更不用說在語言、技能的要求,台灣遠低於日韓,以至於移工來台相對簡單、快速、費用便宜,且不須具備專業技能及語言能力,深受越南、印尼等國家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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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從來沒有針對台灣曾經引進的勞動力來源(泰國、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蒙古),對其人民貼標籤,甚至表達不歡迎之意。但從去年底,勞動部著手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以來,甚至出現資訊操作與中國認知作戰的疑雲,導致已半年過去,仍在討論印度移工引進的工種、數量及方式,這樣緩慢的跨國勞務合作事務,對台灣目前嚴重的缺工及嚴重的移工逃逸狀況,毫無幫助。

非政府直接經營管理的單一直聘平台,是利益交換的變相仲介

俗話說的好,「狼不能看管羊」,近幾個月來移工團體的說帖,鋪天蓋地的指控仲介剝削,要求即將開放的印度移工,僅能採用政府對政府(G to G) 的聘僱方式,採用單軌的「直接聘僱計畫(簡稱直聘)」。

首先,如果真有違法跟剝削的台灣仲介,勞動部的職責就是讓這些不法仲介從市場消失,而若勞動部失責,監察院也未監督,廢監察院剛好。再者,若只針對印度移工採用直聘,其他如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皆是委託仲介或雇主直聘的多軌制,更是毫無遮掩的針對印度方的「歧視」行為。而且由誰建立、管理這套直聘系統也會是問題,畢竟勞動部一旦無法親力親為,又是外包給廠商及特定團體,也只是變相、變種的仲介罷了。

部分勞動力輸出國的移工來台前,繳交大筆費用給其母國仲介,「外國人力仲介」非法超收,是印尼、越南等國家沒有把關及管理的問題,任由其「外匯英雄」被母國仲介剝削,所以勞團帶移工在我國抗議,邏輯不通且不恰當,反而應該去駐外辦事處前抗議才是。若真有誰被剝削,在台灣被剝削的,一直都是雇主,尤其是失能重症的家庭看護工雇主。

勞動部對外國人力仲介採「認可制」,意即只要外國政府核發設立許可、我國勞動部認可,就可以輸出勞動力;但外國仲介品質非我方所能干預,我國勞動部唯一能做的,是管理好台灣仲介,並杜絕台灣仲介剝削台灣雇主。仲介若超收登記費、介紹費、移工服務費,或是沒有提供雇主及移工良好的服務,就該如實的反應在勞動部主責的仲介評鑑上,才能汰惡楊善。用單一直聘制度消滅仲介,並非解方,也讓仲介及雇主在聘僱移工的方式上,毫無選擇,更嚴重的問題是單一直聘,忽視移工與雇主間的語言障礙,屆時若有更多的勞資衝突,直聘中心將必須擔起所有責任。

但直聘中心會負責,能負責嗎? 目前的直聘中心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得標經營,而勞動部許可的「非營利仲介」還是能收固定費用,仍有營利。這些勞動部近年來發展的新手法,仍舊沒有解決雇主被剝削的問題。而若勞動部決定單一直聘制度,那就該著手輔導台灣仲介轉行,因為仲介有工作權,而雇主也有選擇要仲介服務或是直接聘僱的自由。

直聘制度之所以不被雇主使用,有其原因,主要是繁複且對雇主沒好處。由數據及歷史資料可知,移工的直聘制度由來已久,但除了2011年到2016年因「假直聘(表面雇主直接聘僱,但辦案文件與流程等,仍舊是仲介處理)」,每年有平均2萬名直聘的移工外,從2017年至,每年只有約5千至9千名雇主使用直聘,僅佔77萬在台移工總數的0.7%。用管理的概念來描述,勞動部架構的這個直聘產品,僅占聘僱市場中的市占率0.7%;一個不被自由市場喜好的產品或服務,在私人企業,早該淘汰。但維持直聘能若意在提供多一項聘僱方式的選擇,仍有其必要性,但若讓這個市占率如此低的產品,透過政府干預,變成唯一的方式,壟斷市場,而且只針對印度,就萬萬不可!

若要等非法外勞清空再引進,恐怕等不到那一天

最新移民署數據顯示,目前移工逃逸在台灣已高達8萬7千人,移工逃逸失聯與逾期停居留的發生,跟台灣目前越南、印尼在台人士之社群發展、在地深根息息相關。引進印度以及更多的勞動力引進國,最重要之務就是打破幾十年來已由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等四國勞動力寡頭壟斷的就業市場。尤其家庭看護工,逾半數以上都是印尼,以至於印尼仲介端,可以決定台灣仲介與台灣雇主聘僱移工的條件,而我方完全沒有議價空間。印度移工,就是這個目前已僵化的外籍看護市場中的「潛在進入者」,也是印度與越南看護的「替代品」。

家庭看護雇主的照護需求,是因為台灣從醫院到機構,都缺乏穩定的照護人力而來。跟引進移工降低人力成本、增加企業獲利的廠工雇主相比,家庭看護的雇主,沒有增加薪水的能力,還缺乏議價能力。若勞動部還要堅持少量開放印度移工、緩步進行以待社會共識,恐怕追不上台灣人口老化以及少子化的速度。缺工、缺看護、照護悲歌、更嚴重的少子化與老齡化,都會是吞噬台灣發展的洪水猛獸。沒有人力的台灣,需要辭職照顧家人的勞動力,更無法支撐起最近吹起的AI產業願景。

日韓若能跟台灣搶工,是因為印度等移工輸出國不認識台灣

移工目前在台灣的問題,該先由目前的四個國家著手處理,而不是把還沒進來的印度移工當假想敵下手。越南籍逃逸外勞已多達5萬5千人,佔逃逸外勞最大宗,約總數的63%;印尼籍逃逸外勞為2萬8千人,佔31%。逃逸的家庭看護為28,250人,影響2萬多個有照護需求的失能者家庭。這些問題,都是從台灣缺工、現有制度不良造成的。印度移工尚未來台,連數量、工種都未定,卻以被當賊在妨,滿滿惡意,無法吸引新的勞動力來台。

勞動部及立法委員若任由勞團要求單軌直聘、國對國引進,漠視目前已進行兩次的「台印度勞務合作事務諮詢會議」中,代表印度方的專家、代表們,已告知印度目前在全世界各地的藍領移工輸出方式,都不是「國對國」,而且如果還限制印度移工數量,只允許少量開放,也跟印度移工目前在世界各地選擇工作的方式違背。

印度移工出國工作,會選擇其家人、當地印度社群發展較多的國家前往。而更重要的因素是,印度是「聯邦制」國家,共有29個邦,而各邦內部情形多元不一,各邦輸出移工的工作類別有其歷史發展及地緣關係。印度的專家與學者,甚至我國駐印度的代表,都表示印度的薪資仍低,一個印度公民平均月薪只有3千到6千不等,所以台灣目前給移工的薪資,極具吸引力。

但印度移工會不會選擇來台? 答案是否定的,主要原因是,許多印度人,對台灣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台灣在哪裡、有什麼,跟泰國有什麼不一樣(Taiwan vs. Thailand)。印度人普遍對中國、日本、韓國,有較多的認識,比如韓國的流行音樂(K-POP),吸引的何止是台灣的年輕人,印尼、越南、印度的人也因此認識並嚮往韓國。

當台灣人對印度不熟悉,卻在引進印度移工甫簽備忘錄之際,就出現許多對印度歧視與偏見的輿論,甚至抗議團體。這些對印度的不友善,幸好只代表少數台灣人,但多數台灣人對印度仍舊陌生,一如印度人對台灣,也是一知半解。若台灣要吸引國際人才,或是跨國勞動力,台灣必須要被認識,不管是音樂、文化、宗教、飲食、生活環境等,都要讓世界看到並了解。韓國透過音樂、戲劇、電影、美食的傳播,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不要再說日韓搶工是因為薪資較高,台灣聘僱移工的薪資已高於薪資水準比台灣高的亞洲許多國家,而且印尼、越南移工,因為台灣福利好、人民友善、打工容易、裙帶關係強等原因,台灣甚至是首選。

為什麼印度移工可以輸出到全世界,歐美國家的科技業、醫院、觀光產業也常見印度勞動力,卻在台灣,才簽備忘錄就烽煙四起? 才在討論引進的數量與工種,就已經被限制,只能單一直聘? 這些沒有在其他勞動力引進國見到的現象,不該合理懷疑,到底誰不希望台灣有足夠的勞動力? 到底是誰希望把台灣雇主講得很卑劣不堪,讓印度勞動力還沒來得及了解及認識美麗的台灣,就已經胎死腹中?

增加勞動力引進國、工種與數量,讓台灣各行各業不再缺人力

勞動部不該再牛步進行勞動力引進,現有四國(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可以持續引進,並增加引進的工種,例如觀光業、餐飲業等苦無人力的服務業。印度目前也只是第五個選項,且是必須增加的選項,才能打破幾十年來在外勞相關產業鏈中,已各據山頭的仲介與利益團體。勞動部若要推動直聘,除了簡化流程且減少雇主的責任與義務外,可以優先從三年後續聘的移工做起。因為已經在台灣工作三年可以續約的移工,其在台灣工作的資料建檔可以有辦法完備,且三年在台的工作經驗,讓其有語言的優勢,雇主的溝通相較於新進移工容易一些,再加上翻譯軟體已在AI發展下,翻譯幾乎正確,仲介的語言溝通功能,的確可以被弱化且取代。但仲介的管理、媒合、訓練等功能,若以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看來,只要夠專業,是不會被取代的。一如到處都有人在賣房、租屋,但國內外,房屋仲介有消失嗎? 沒有。原因在於有買家跟賣家都有仲介提供服務的需求,需要有人專業協助處理房地產交易的各種細節。而哪家房仲售後服務比較好、價格比較會談、對房屋進行檢查、房況貼上網、甚至還有3D環景等沉浸式體驗給顧客端看,這都是房屋仲介可以透過專業經營而取得競爭優勢的例子。

人力資源仲介是否可以讓移工的工作履歷,也如此完整呈現並且有售後服務,才是仲介業不會被取代且不該被取代的方向之一。該消滅的不是仲介,而是未能評量仲介服務品質的仲介評鑑;該從市場消失的,是非法又不專業的仲介。當所有逃逸外勞的仲介都是非法仲介,而非法仲介尚且存在,率先消滅合法仲介,就豈有此理了。

免收就業安定費,終結對家庭看護工雇主的剝削

綜上所述,在這套移工制度中,唯一被剝削的失能重症的家庭看護工雇主,長久以來無人關心且爭取權益,還被當作廠工雇主般的履行種種管理責任。既無人保障合約的履行,且沒有搶走台灣人的就業機會,還要每月上繳勞動部2千元,如同殘障稅、失能稅的就業安定費。請勞動部盡快增加勞動力引進國,擴大引進的工種與數量,因為唯有不缺工才不會有逃逸外勞,也不會有目前兩萬多個外籍看護逃逸而影響的失能家庭。而如果上述這些政策執行起來曠日廢時,把就業安定費減少或是免除,是舉手之勞就可以減輕失能者家庭痛苦的快速方法之一。

勞動部、執政黨、既得利益者,捨不得短少失能者家庭繳交的一年42億就業安定費,這是與民爭利,而且還是跟弱勢失能者掙來的,實不可取。勞動部常表示,因為台灣的國際形勢,很難承諾台灣人民有其他勞動力引進國,但減少失能者家庭的負擔,不用修法就可以做的,為什麼也還要讓人民遙遙無期的等待? 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沒有聘僱外籍看護雇主的代表團體,無人替重症失能家庭把關這筆費用的花費,雇主們無管道爭取,只能期望這筆因失能、失智、身障、重症而要聘僱看護而衍生的稅,可以盡快免除,減少失能者家庭身上的一點負擔。

*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簡稱雇主協會)理事長 / 義守大學 國際傳媒與娛樂管理學系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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