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論「外配聲請通譯遭拒案」及「檢察官跟騷之移送懲戒案」

2024-07-2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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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或要強辯,稱:「為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人士、聾啞人之權益,並提升檢察工作之傳譯水準,特訂定本要點。(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建置特約通譯名冊及日費旅費報酬支給要點)」律師你看清楚,該要點是指「不通國語!」該外配會講國語呀,哪有「必要」請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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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筆者直接公開斥責賴清德!「看到沒?這就是現在的檢方!」這就是「新住民被強解『通國語!』毋須通譯?」檢方之知法,如此法匠,焉知多少案件血淚斑斑?遑論刑訴基本人權保障之精神或法理?

請檢方龍頭邢泰釗「全程用英文問答?」

智者以諭而明。邢泰釗貴為檢察總長,邢某之學歷為文化大學碩士(論文寫公司法,論文名稱《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法律上之地位》),且讓筆者或好友們用英文全程詢問,且看邢泰釗是否要請通譯?還是隨侍在側的輔官咬耳朵耳語連連?邢某可否全程用英文回答?若答案為不能,堂堂檢察總長、法學碩士之尚且不能通徹國際通用語言之英文問答,實務上檢察官「偵查『用國語』訊問新住民、要求新住民『用國語』回答?」

邀戰邢泰釗《全程英文問答》乙事,筆者先婉拒大法官朱富美代打,朱女士為印第安納大學碩士,料想英文程度不錯;懇請放心,筆者等會用溫和語氣「耐心」以國際語言「英文」訊問,並出示「英文文件資料」逐一讓邢某當庭慢慢檢閱及當場回覆,但看邢檢察總長有信心接受挑戰否?若邢某不敢,憑什麼「檢察官強要」新住民用國語全程問答?置律師聲請通譯協助不聞不顧?

邢某整天抄書剪貼,上任檢察總長連「精心製作」最高檢察署徽章都抄襲美元圖案(詳拙文《最高檢抄襲記—檢方抄襲的正義之眼!》;被筆者國外好友訕笑,最高檢當真名聞國際。話再說回來,邢某上任總長前大唱「有溫度的司法」,宣稱「努力目標及方向?」司法獒犬洪信旭所率領的雄檢,麾下現任檢察官狠狠打臉總長,啪啪作響猶如交響樂?當檢方欠缺同理心、外配語言不通,律師提出聲請通譯,檢方認為無必要,有溫度麼?忽略外配之語言狀況,檢方執法剛愎令人寒徹骨髓才是實情!邢泰釗唱戲般漫扯談什麼有溫度司法?遑論王俊力北檢上任有樣學樣?

Preet Bharara《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該書坊間有中文版,筆者不知道邢檢長看過英文版原著麼?邢某若是看過或真的讀過該書,改天筆者當面請益,想是總長不會拒絕吧?筆者抽考其中幾則案例即可,例如:Ossian Sweet案,不然邢檢長講什麼「Continuity與Change?」邢總長上任第一天書面新聞稿提到:「世上的每一個人,都無可避免的與其他人有所交集,司法案件處理失當,通常都是人為因素,『能伸張正義的是人,不是法律。』(2022/5/9最高檢新聞稿)」請觀察《DOING JUSTICE》該書中文版翻譯《序文(標題):能伸張正義的是人,不是法律》,律師達洛(Clarence Darrow)說:「生在這個世上的每一個人,都無可避免地會與其他人有所交集…。」一看傻眼!邢總長整天「剪貼」、秀兩句英文,化他人名言成己用,不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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