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觀點:不能再讓政治動物進入司法!再將法院當賭場!

2024-09-0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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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運氣很好,高中大學都有許多優秀的同學,談過公事的從總統以下、可稱朋友的從副總統以下,到各院長、部長。我們談話都是在辦公室,一起餐飲的機會,一生不到一隻手的指頭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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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希罕的一次,幾位部長邀我一起同學會聚餐,竟然有一名法院院長聞風而來,帶著他新任法官和律師的兒女,來向各部長拜碼頭。

一種米養百種人,天下也沒有完美聖人,聽說黃世銘總長從來不交際,這次對比經驗使我感觸,必須對自清自重的司法人抱以尊敬!

職級愈高誘惑多●冤假錯案易記憶

2010年最高院法官關說案結果觀察:地院沒人理會關說、依法判有罪;高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承認有關說,而且3法官中有2人接受關說,違法逆轉判無罪;最高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宣稱沒有關說!三級法院的自律、文化、誠實度、辦案基礎,可見一般!

司法院將關說法官停職,而該關說法官還自認委屈說:「以前這種關說案,沒有人被停職的。」該法官的自白,與最高院自律委員會視而不見的行為,澈底的展現了上級院的真實心態、具體作為。

該案關說法官與接受關說法官們,後來一起開律師樓,另展鴻圖中。

在人性上,許多公正的判例不會被記得。但那些「冤假錯」的案件,加害人笑瞇瞇揚長而去,受害人一生繼續哭天搶地,就會累積成民間的司法形象。

改革不是對過去懲罰●而是向未來改善

「法官法」改革除了應優先制訂「任期與選舉」機制外,還應包括:第一:改革應自憲法法院、最高院、高院始。第二、應研議一項配套制度,讓怠惰法官有一條不難看的退職途徑。第三、退職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其行為應予規範。

累積一定數量陳訴成立的法官,在法理上雖應該追究,但在人性上,我們建議給予自動退職方案。改革不是對過去懲罰,而是向未來改善。

況且,若是追究,在打倒黃世銘總長改革的歷史經驗上,怠惰法官們的聯合資源,足以先把包青天幹掉。1991 年中央萬年民代退職方案,實在是行政上的卓越策略,以最小社會成本換掉最大數量不適任、不公義的人士,而不僅於殺兩隻小雞儆猴。對受害者而言,以後不會再有人受害,才是大愛與慰藉。

本專欄對司法建言始終一致:對任何人,不得違背無罪推定。柯文哲、高虹安若有罪、則應罰;唯認事用法必須確實,量刑必須合例。若司法有獨立機會,規模更大、卻隱匿至今的圖利疑案:超思雞蛋案、疫苗採購案,應放上相同天平。如果憲政落實,柯建銘的侵占案、關說案,即使不追究,也應檢討。圍繞蔡英文的多個奇案,也應為她澄清。

柯文哲案將加劇政權控制司法?還是司法獨立可現生機?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為台灣調創始人,法扶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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