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回收分類,資源再利用率,環保局不斷提倡民眾要做好垃圾分類,不過,有些物品常常讓人搞不清楚到底要丟回收還是一般垃圾,對此,環保局也公布「7大單獨資源回收物」,原來乾淨的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等物品要單獨回收,否則最重恐被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7大單獨資源回收物,千萬別直接丟進垃圾車
新北市政府表示,7大類單獨資源回收物包括:廢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易燃物(如打火機、瓦斯罐、點煙器)請民眾務必單獨以可辨別內容物的袋子或箱子進行回收,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須敞開開口,不可綑綁打包。
保麗龍正確回收步驟
1. 清
清除保麗龍上的殘渣、油垢、泥土。
2. 撕
撕除包裝用的雜質,如膠帶、膠膜、貼紙等。
3. 裝
用透明袋獨立打包後,再交由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
燈泡回收正確步驟
1.回收時以原包裝防護,或是其他防破措施如包覆泡棉、氣泡袋、報紙等,有防護措施較不易破損,可集中在同一容器或袋裝。
2. 若無包裝或防破措施,應小心輕放並置於特定貯存容器,減少破損機率。
如何判斷塑膠袋要回收還是丟垃圾車?
環保局也分享,民眾可依以下3步驟判斷辨別塑膠袋可不可回收:
1.塑膠袋透光度
會透光的塑膠袋才是資源回收項目。
2. 有無鋁箔或其他背膠貼合
如果看到包裝袋裡面是閃亮亮的銀膠就不能回收。
3. 不能有汙染
沒有油漬、血水或其他雜質的「乾淨塑膠袋」才可回收,同時要移除袋中雜物、垃圾,包裝之外紙質標籤也要去除,盛裝飲料後僅需瀝乾即可。
新北市環保局也呼籲民眾務必做好回收分類,否則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