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尼伯特颱風來襲前夕,有網友爆料某桃園電子廠因預期周五放颱風假,提前將周五上班日直接調班至周日。立委洪慈庸、鍾孔炤今(11)日都指出,目前法規仍未規定雇主一定要在颱風假給薪,盼勞動部能修正調整,鍾孔炤更提案「颱風假」入法,勞動部則表達支持。
勞動部上周就表示,若在颱風來臨前,雇主片面公告變更工作日和休息日,公告應屬「無效」。部長郭芳煜今天表示,相關企業違反《勞基法》的部分,桃園市政府已前往了解狀況,今天會回報後續處理。
有關颱風假給薪問題,立委洪慈庸批評,現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規定,天然災害造成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意即雇主仍可以颱風假為由不發薪水。
郭芳煜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用法律規範颱風假,因此也沒有規定相關權利義務關係,若未來能入法,將來應可改善。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提案增訂《勞基法》第40條之1,要求雇主若要求勞工遇天然災害必須出勤工作,雙方必須事先約定,並且工資加倍,明確增訂「颱風假」入法,郭芳煜則支持修法方向,在鍾孔炤的追問下,郭芳煜承諾「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