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會下議院通過法案,禁止穆斯林婦女在部分公眾場所穿著罩袍及面紗,包括學校、醫院及公共交通工具,違者最高可被罰410歐元。法案限制範圍包括穆斯林婦女穿戴的只露出眼睛的尼尬伯(Niqab)面紗和「覆蓋率」最高的布卡罩袍(Burqa)。該法案仍需經過荷蘭上議院的批准,才能生效成為法律。
支持這項法案的人士表示,在公眾場合出入的人士應該能夠被識別,而荷蘭首相呂特領導的自民黨和工黨聯合政府形容此法案是「宗教中立」。荷蘭約有100到400名穆斯林婦女身著尼卡布面紗,宗教自由活動人士拉赫瑪尼表示,人民應該有權穿自己想穿的服飾,而不是受到政府的干涉,並稱「這項法案讓我們不滿的一點就是,這是對言論自由的直接打擊」。
荷蘭之前曾經希望通過一項更廣泛的法案,在所有公共場合都禁止蒙面罩袍的法案,其中包括街道上,但是沒有成功,因為這個法案範圍過於廣泛。不過之前在法國、比利時和瑞士都通過了類似的法案。荷蘭將會在2017年3月舉行全國大選,目前反伊斯蘭的在野黨自由黨在民調中領先,而該黨希望能夠對帶面罩的服飾實施全面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