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11日與移工在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控訴半導體公司矽品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條文,強迫移工需先回國再「回任」,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表示,此舉影響移工權益甚鉅,希望勞動部介入處理。
汪英達表示,目前已經沒有移工每3年須出國1日的規定,移工可以就地續任不用出國,但矽品卻要求所有的移工但必須回國後再到仲介公司報到,再繳一筆仲介費,但是有多少人可以續任並不清楚,也沒有給出實質的保障。他指出,若不續聘移工,須在2至4個月前告知,矽品公司卻在半個月前才告知,且未替員工申請轉換新工作,直接損害移工工作權。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成員田奇峰說明,矽品公司在12月6日與12月24日各發了一個表格給員工,第一次發的表格是詢問員工是否續任,但第二次發的表格卻只有「回任」與「不留任」,並在回任的欄位中增加回國原因的可能選項,製造員工是自願回國的假象。
到場申訴的移工表示,公司雖肯定她的生產能力,希望她繼續留任,但卻強迫她回國再來,她指出一次仲介費要繳大約新台幣5萬元,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汪英達也指出,這一批要被強迫回國的勞工大約有數10個,最快的1月13日就必須出境。
對此,勞動部跨國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是個案,但是3年1日已經廢除,不應該再有強迫出境的問題發生,他指出法案去年11月17日上路,但卻有公司鑽巧門,違反法律一定會查辦。勞動部動力發展署科長黃偉成則對此表示,政策本身沒有問題,但還需要深入了解公司內部的問題,會查清楚再給移工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