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車輛噪音擾民、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環保署日前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元旦正式上路,結合噪音監測與車輛拍照,俾高噪音車輛能「即拍即抓、無所遁形」。這是噪音管制法實施近四十年來的一次技術大改進。環保署承認,目前的路邊攔檢或到指定地點量測,效果不彰,有了「聲音照相」,就能大幅增加取締效果。
「聲音照相」確實是一件有助執法的好消息。多年來,民眾苦於車輛噪音擾民,尤其深夜睡眠常被機車吵聲或飈車聲驚醒,習慣早睡者或必須早睡的老人受害最重,政府卻始終拿不出辦法減輕民眾痛苦。十一月底,資深新聞工作者王伯仁《後門大開的車輛噪音取締政策》媒體投書就指出:「車輛製造爆炸般噪音的侵擾,十分惱人,有時還會把人嚇出心臟病來。政府聲稱要還給民眾一個安寧空間,但多年來不進反退,汽機車噪音程度更上層樓。原因何在?主要是法令關前面小門,開後面大門。」
什麼是開後面大門?王伯仁以台中市為例,指環、警、監聯合稽查噪音車輛熱點,取締效果將近一半;但改成攝影系統監測,效果只有百分之一。「後者檢測制度如同兒戲,漏網之魚至少九成五,難怪台灣成為噪音車天堂!何故?警察不以現行犯當場偵辦⋯結果,車主把產生噪音的裝置回復原狀,再到監理單位複檢,白痴才會不合格!」王伯仁的說法也得到環保署證實,該署日前談執法效果不彰,就說「噪音通常是不當操駕或車輛改裝排氣管問題,因此會出現行駛很吵、(受檢時)原地音量卻合格的狀況。」
以上車輛問題,汽車除一些年輕人駕駛的「超跑」故意製造噪音外,其他基本上較少擾民(執行消防、救災、救護的車輛噪音是「必要之惡」,不能算擾民),而且汽車行駛主要在白天交通幹道上,問題不大。(根據統計,自2015年至2020年3月,民眾向北市環保局檢舉的噪音車輛案有2萬4544件,其中機車佔2萬3562件,汽車只佔982件。)
機車則不同,大多喜好穿越巷弄,迴避交通號誌及路口盤查,不道德的騎士更以製造噪音為榮,在行人面前驕傲呼嘨而過。我以前住大安區仁愛路廿年,地段較佳,絕少看到這種騎士。但五年前搬來文山區,經常行經木新路、忠順街、辛亥路一帶,這種騎士卻絡繹不絕,而且越是高噪音騎士,對行人的態度越是驕傲、睥睨(彷佛「我就是故意要吵你們」)。
最可怕的是深夜。我有一個朋友住在捷運景安站前的景平路,晚上末班車高架捷運吵完後,經常是比捷運更大聲的年輕機車飈車族接著吵,至今尚未改善,不知警方為何取締不力。而我住在文山區原本安靜的巷弄交叉口,自從旁邊蓋好一棟大樓後,連同對面一大片五樓公寓,路旁兩邊劃了許多機車停車格,來往的機車相當複雜,結果就是到深夜甚至凌晨,都陸續有高噪音機車爆裂聲傳開,或停在停車格上不熄火,附近居民很難不被吵醒(不得已只好戴耳塞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