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下68道審核關卡的安樂死...澳洲維多利亞省打破禁忌 通過「協助自殺」合法化

2017-11-3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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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維多利亞省通過協助自殺合法化,寫下澳洲先例(翻攝網路)

澳洲維多利亞省通過協助自殺合法化,寫下澳洲先例(翻攝網路)

經歷2年半時間商議提出法案,加上超過100小時的不斷電辯論,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議會29日決議,贊成協助自殺合法化,成為澳洲首個合法執行協助自殺程序的省分,該法將於2019年中旬生效,未來居住在維多利亞州12個月以上、年滿18歲、只剩不到6個月可活且神智清醒的重症病患,將有權利自行選擇尊嚴地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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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與(狹義)安樂死(euthanasia、又稱「尊嚴死」)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由醫療人員準備藥物,交給病人自行注射(但也可被視為一種廣義的安樂死);後者則是醫療人員在病患要求下,協助注射藥物,兩者的先決條件均是病患必須意識清醒,且出於自願。目前全球僅有哥倫比亞、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加拿大安樂死合法化;協助自殺則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加拿大及美國6個州合法。

68道關卡 全球最嚴謹的協助自殺程序

維多利亞省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表示:「我們今天把憐憫放在議會及政治的中心,我對此感到驕傲......這是最棒的政治,維多利亞省做了最棒的事,就是引領我們的國家(讓協助自殺合法化)。」維多利亞省議會下院9月20日提協助自殺合法化議案,該案有68項預防機制,被稱為全球最嚴謹的協助自殺程序,而各黨開放自由投票,經過3天辯論,該案於10月20日以10票之差過關。

該案之後送交省議會上院表決,但上院提出部分修改,像是原限定生命剩不到12個月的病患,才可提出協助自殺申請,但上院改為6個月,但若是運動神經元疾病(motor neurone disease,俗稱漸凍症)和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的病患,則可在僅剩12個月壽命時提出申請;此外,上院有加入限定居住在維多利亞省12個月以上的規定。

上院進行部分修改 下院逾100小時辯論過關

維多利亞省議會上院22日經歷28小時的馬拉松辯論後,最後以22票贊成、18票反對通過修改後的版本,法案再度回到下院,而下院經過超過100小時連續辯論後,最終通過上院修正的版本。除了上述規定,該法也限定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獲得3名特訓合格醫師證明符合協助自殺需求,並經過特別委員會審核,且防止協助自殺變成殺人罪行,才能進行協助自殺程序。

大力推動該法的維多利亞省議會上議員帕坦(Fiona Patten)直言,當上院通過修改過的法案後,幾乎能夠確定下院會過關,「這很清楚,大多數維多利亞省居民樂見省議會完成這件事......我從沒想過當上議員後,會領導通過像這樣的法案,且當我在辯論時,還不敢相信會表決通過,這真的太令人驚喜了」。澳洲醫學會前主席歐勒(Brian Owler)也說,「能夠接受」通過的法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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