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續行審議泓順投資併購中嘉網路案,由於教育部日前在公聽會上,針對泓順投資主要出資人璽兆與銓陞投資,上層控股機構「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間接投資中嘉,表示「難謂符合《信託法》教育公益目的」,NCC 3日的委員會針對璽兆與銓陞投資,上層母公司泰賀、朝隆投資成立時間,與公益信託成立時間進行交叉比對,其中朝隆投資成立時間為2009年,泰賀投資則是在公益信託成立之後。NCC希望釐清二者的成立,是否涉及到林堉璘家族遺贈稅的節稅規劃。
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2015年成立「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當時林堉璘是先捐贈3000萬元成立信託後,嗣後再捐贈泰發、朝隆、泰翔、泰賀投資等家族投資公司股票,其中泰發、泰翔投資目前仍有少數持股掌握在宏泰林家的堉寶實業、陳薇娟等人手上,讓外界質疑林堉璘基金會,係透過台塑長庚基金會模式,進行遺贈稅節稅規劃。
泓順承諾增加投資 NCC:有必要更明確
NCC 3日續審中嘉案,針對泓順投資併購中嘉,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泓順投資經營團隊日前在公聽會上承諾,未來取得中嘉經營權後,將會增加20-25%投資,投資內容包括光纖寬頻骨幹網路的光節點、數位內容與媒體識讀,泓順同時承諾,未來將成立中嘉學院,協助國家培育通訊與傳播領域人才。
翁柏宗表示,針對泓順的投資承諾,NCC方面認為,泓順對於增加投資項目與金額,有必要更明確,舉例來說,中嘉新經營團隊承諾,未來將透過寬頻網路的光節點投資,讓每個光節點服務的寬頻用戶,降到200戶以下,提高有線寬頻的上網速率。
NCC釐清股票捐贈人及捐贈時間點
另外,針對公益信託部分,NCC委員會3日也釐清林堉璘基金會捐贈人,與股票捐贈人及捐贈時間點。翁柏宗表示,本次參與中嘉併購的璽兆與銓陞投資,上層投資公司朝隆與泰賀投資,成立時間點分別為2009年與2015年,泰賀投資成立時間是在公益信託成立之前。
翁柏宗表示,由於朝隆與泰賀投資這二家股票在何時捐贈給公益信託?捐贈人又是哪些人?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公益信託的適法性與合理性,目前為止NCC並無定見,未來將針對泓策的申請案件不足部分,再請泓策進一步說明,未來不排除邀請泓策負責人到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