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台新金爭奪彰銀經營權的戰爭16日開打,台新金總是很委屈,似乎當年投資協助彰銀改善財務,官方卻違背承諾造成其鉅額損失。不過,實際的數字說的不是「那個故事」─今天那就來算算台新金在彰銀的這筆帳吧!
彰銀11年盈餘1222億,台新金總獲利206.8億,報酬率56.55%
台新金在拿下彰銀經營權後至今,彰銀不是一個每年賠錢、虧損累累的「賠錢貨」,而是一個有獲利的公司。從2006年到2016年之間,每年的稅前盈餘加起來近1222億元。這代表的是身為持股22.5%的大股東,每年都有盈餘分配入袋。
至於台新金歷年從彰銀具體得到的獲利分配數字,現金股利(即直接拿到現金入袋)有77億元;配發的股票股利,如果拿彰銀目前股價大致的價位,以每股17.45元計算,總計獲利126億,加上近4億的董監事配發酬勞,台新金投資彰銀的獲利總金額約206.8億元。
不考慮通膨情況下,以台新當年投資的365億元計算,這筆投資的投資報酬率已經是56.55%;這個報酬率數字,不論台新金或市場主觀認定是好、是壞,但台新金總不好意思一直擺出一付受損的委屈狀吧?即使我們考慮上通膨因素而把所有數字現值化,以台灣平均每年1%左右的通膨,其實差距不算大,台新金投資彰銀的投資報酬率還是在45-50%左右。
出清彰銀股票會損失慘重是謊言
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後,一直想把彰銀合併進台新,但每次提出的併購條件都太差。一般被併購的公司可享有溢價(指高於市價的價格),台新金幾次提出的換股比例,溢價幅度都過低,難得到支持;最離譜的是還曾提出低於彰銀市價的換股價格;其財務計劃更被金融界形容是:等於拿彰銀股東的錢給台新金併購彰銀。
既然無法吞下彰銀,有人認為台新金就乾脆賣出彰銀股票,一了百了。不過,台新金一直不願如此作,因為其標得彰銀特別股的價格是26.12元,現在彰銀股價大致在17、18元左右,台新認為賣出的損失,誰能補償?甚至內部有財政部應該「原價(指其得標價26.12元)買回」之說法。
這是百分之百的謊言,說得好像台新金這麼多年來一無所獲,因此只要賣出價格低於26.12元就是損失慘重。
市價賣出彰銀,台新現金流還是賺81億元
其實,我們可以再幫台新金算一下這筆帳─如果台新金要賣掉持有21.2億股彰銀股權,股價則同樣以17.45元算,那台新金賣光彰銀股票可變現約369億元(這部份已包含其歷年配發的股票股利在內);加上台新金已經入袋的77億現金股利,總計是446億元,這個數字是遠高於當初投資的365億元吧?以這種觀點看,台新金即使把彰銀持股全部出清,從現金流的數字看,該是賺了81億元,怎麼看都看不出台新金那來的「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