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拚公司治理 盯金控董監低持股高質押

2018-08-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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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專訪時指出,董監事持股較低、質押比例過高,及董監事成員的結構,是後續強化金融業公司治理的重點。(陳明仁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專訪時指出,董監事持股較低、質押比例過高,及董監事成員的結構,是後續強化金融業公司治理的重點。(陳明仁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任以來強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如推動去家族化、產金分離、金金分離,顧立雄表示,他正思考董監事持股不足、董監事質押過高以及董監事成員結構等問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接受寶島聯播網「超級報報」節目主持人簡余晏專訪,簡余晏提問,玉山金、國泰金、中信金等金控董監事持股過低,若持股這麼低,這樣中資就很容易進來買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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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董監持股過低  可分三類型

顧立雄表示,金控董監事持股較低,其實每家的問題都不太一樣,大致可分為3種類型,一是大股東仍有持股,但不是由他出面擔任董監事;二是原來就沒有主要的股東,如玉山金就是;三則是大股東持股高質押。


顧立雄指出,根據規定,董監事持股轉讓要申報,可能促使大股東推選持股較低者去擔任董監事,另外,股票質押的部分,依照公司法規定,超過一半以上的股份沒有表決權,種種因素促使金控董監持股較低。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額1/2時,其超過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的表決權數。

也就是說,當A當選甲企業董事時持股有5成,擔任董事期間把9成的股票拿去抵押借錢時,則有2成的持股不得行使表決權,且不算入已出席股東的表決權數。

顧立雄因此直言,他正思考董監事持股較低、質押比例過高,還有董監事成員的結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這也是顧立雄自去年9月就任金管會主委,推動金融業去家族化、產金分離、金金分離後,對於強化金融業公司治理的新思考方向。

同時,顧立雄也說,董監事持股不足可能造成其對公司的向心力低或認同不足,但是回過頭來講,如果董監事持股比例很高,家族化因素又很明確時,也有可能對公司治理不好。

顧立雄強調,他在金管會主委的位置上,就是要維持金融與產業結合,維護市場的友善環境,尤其當金融好的時候,就應該要幫助每一個人,因為金融與大家生活、企業籌資等息息相關,不可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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