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巴勒斯坦內部不是沒有和解呼聲,國際也不乏促和力量,卻在十幾年嘗試下屢屢失敗。而這背後原因,就與前述導致法塔赫、哈馬斯長期分裂的系統性障礙有關。
首先是以色列的長期佔領與殖民。調解法塔赫哈馬斯與斡旋沙烏地伊朗復交有一巨大差異,那就是後一組的行為者還是兩個正常國家,前一組的行為者卻都在一定程度上被剝奪了行為能力,對自身未來的控制權相對有限。
在西岸,以色列作為占領者,對巴勒斯坦政治與民生經濟擁有巨大話語權,歐美也用援助經濟勒緊了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的咽喉,阻止哈馬斯加入團結政府。以色列的立場自不待言,其從以前就不樂見哈馬斯存在,現在更無法容許伊朗主導的「抵抗軸心」(Axis of Resistance)出現在西岸;歐美「捐助者」則一來偏袒以色列,二來不敢得罪猶太資本勢力,三來真的視哈馬斯為恐怖組織,所以始終與哈馬斯保持距離。
基本上這一點就殘酷表明,國際調解幾乎不可能真正落實,因為以色列發放的工作許可、國際捐助資金都是西岸巴勒斯坦人的重要生計來源,只要以色列與美國不允許,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基本上就不可能舉行包含哈馬斯在內的真正大選。這一力道從2006年「四方機制」不承認哈馬斯勝選那刻起,就一直持續至今。
而這也解釋了,為何早期調解巴勒斯坦的行為者大多是阿拉伯國家,因為歐美根本不樂見雙方和解進行;阿拉伯國家雖也是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的捐助者,其份額占比卻持續下降,所能發揮的話語權當然也相當有限。據巴勒斯坦財政部表示,截至2010年8月,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獲得了5.83億美元的預算支持,其中只有22%來自阿拉伯國家,其餘的都來自國際捐助者,且以歐盟和美國為主。
而哈馬斯雖被國際孤立,卻在近年成為伊朗「抵抗軸心」的一環。後者當然是哈馬斯存續的重要支柱,卻不是巴勒斯坦和解的積極參與方,其邏輯就與以色列、歐美類似:哈馬斯與法塔赫和解不符合自己的國家利益。
在以色列看來,團結的巴勒斯坦將有更大能量反抗自己的殖民與佔領,包括突破對加薩的經濟封鎖、抵禦對西岸的持續滲透與割裂;在伊朗看來,團結的巴勒斯坦意味著哈馬斯有可能會為「顧全大局」而放下武裝,或至少降低與以色列的對峙,那麼自己在加薩的多年投入等於一場徒勞。正因如此,即便伊朗、卡達、埃及是中東少數能直接對話哈馬斯的國家,伊朗卻從未主導過類似進程。
再來是1993年《奧斯陸協議》、2006年大選後導致的分裂態勢。
如前所述,《奧斯陸協議》在巴勒斯坦內部製造出了兩條路徑,並被法塔赫與哈馬斯分別主導,雙方都在時間推移中產生了路徑依賴,之後2006年的大選動盪便是分裂的全面爆發。不論是法塔赫與哈馬斯,都不太願意為了團結而徹底消融政治主體,且雙方都在長年分裂中適應了新現實,建立屬於自己的龐大官僚機構、武裝部隊,這當然也會加劇統一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