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歲男童,遭起訴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此外北檢認定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偽造訪視紀錄,今天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陳女撰寫的訪視紀錄部分內容造假、時間錯置,雖然陳女否認犯行,檢察官仍認為證據確鑿,因此提起公訴。另外,劉姓保母姊妹的4名親人因涉嫌偽證及湮滅證據,已分他案持續偵辦中。
全案起於,劉姓保母於民國112年8月間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對男童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男童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送醫後傷重不治。
北檢今年1月間聲押劉姓保母獲准,2月間另聲押劉女胞妹獲准。此案爆發後,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質疑兒福聯盟訪視報告造假,為保全證據,北檢隨即展開搜索並約談陳姓女社工,訊後諭令陳女新台幣30萬元交保。
北檢今年4月間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以及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起訴劉姓保母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