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從雄檢對《密醫、詐保及逃漏稅》緩起訴案談起

2024-09-2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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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言:給予這些「未取得牙醫執照的密醫」,以「附條件」鼓勵其取得「牙醫資格?」筆者對曰:「未取得執照之處罰,與將來取得資格,二者性質不同。」未取得執照即不得「行醫」,密醫執行醫療業務當依法處理(六月以上有期徒刑),焉得「附條件『促使(強命?)』兩年半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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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檢察官依法「(變相強制)被告考試取得資格?」請細看,被告犯罪行為當依法處罰,緩起訴為檢方職權,筆者對於該案質疑但尊重之,惟然豈有「變相『促令』被告考試者?」是促是強,見仁見智,但多少有逼迫之意味,筆者且問:「兩年半後,假設某被告未考過怎辦?延期?」或再言:「要讓這些密醫考試通過,將來執業造福民眾,檢察官也是一番好意。」此語當真是執法者?設呂檢心軟欠思量,筆者魯直諫言,君子當可戒慎之。

該案九位密醫是否將來通過「造福民眾」暫且擱置,縱然當來「全數」通過國考取得資格,但請問「是否取得執照前,均知悉『無照執業?』」若九位密醫被告「自己心知肚明」,知道無照執業,檢察官豈非變相鼓勵「密醫執業無妨,給兩年半考過即可?」往後循例為之,皆大歡喜?當個案質變,可能變成慣例之通案,足見其弊!

結論:雄檢《三合一》大案緩起訴,往後循例辦理?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請注意「該案ABC牙醫聯盟之密醫被告至少九位、詐領健保費5700萬、逃漏稅上億?」雄檢檢察長洪信旭(綽號「司法獒犬」)最好宣稱「尊重個案檢察官!」若雄檢檢察長及襄閱對該案均認同緩起訴,筆者直接戳破:該案「全體緩起訴」,且別說《三合一》大案緩起訴,往後「密醫案」、「詐領健保費案」、「逃漏稅案」等分別個案,沿例循例一律緩起訴?(註:逃漏稅上億部分,詳《Abc牙醫聯盟詐領健保費5700萬、25人遭緩起訴9密醫需補考》)

當雄檢檢察官對該案處分「全員」緩起訴及處分金9200萬,雄檢洪信旭及襄閱居然認同,案經送上級檢署,詎料高雄高分檢也認同?

筆者就質問賴清德(賴醫師):「檢察官給予密醫《緩起訴》?要求兩年半內補考?」若此例可成,請問民眾及病患權益怎辦?賴清德最好含糊講「尊重司法!尊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那好!請看「鉅額詐領健保費5700萬?及逃漏稅上億?」檢察官作成緩起訴?罰9200萬了事,原來如此!

說個司法趣聞,若觀察雄檢官網(截自2024/9/18晚間六時筆者截稿),該案檢方會同調查局之查緝(例如2024/8/12),如此重大案件雄檢官網竟悄然無聲?緩起訴處分金高達9200萬,只見雄檢今年6月24日新聞係《高雄地檢署偵結張姓男子涉偷拍一案》,當偷拍案都可以上雄檢官網!ABC牙醫聯盟「多位密醫、詐保5700萬、鉅額逃漏稅之『全員緩起訴案』無檢方官方新聞稿?」案經送雄高分檢截自(9/12許)確定,雄檢及雄高分檢均無聲無息?靜心觀察,察見端倪,不妨會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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